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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討易EASYDEBT
物業代理佣金追討成功個案
物業代理佣金勝訴,全數追回

促成租約卻被拒付佣金,入稟後成功追回全數代理費

地產代理協助業主覓得合適租客並完成簽約,業主其後拒付代理佣金。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後,成功追回全數佣金近兩萬元。

審裁結果小額錢債審裁處 · 申索上限 HK$75,000
實際追回HK$19,800
申索金額HK$19,800
訟費對方承擔

追回比例勝訴,全數追回

  1. 入稟第 0 日
  2. 聆訊
  3. 裁決第 42 日

同類比較本網 9 宗公開示意個案嘅中位數係 75 日、HK$22,000。呢一宗用咗 42 日,比中位數快約 33 日。

先傾清楚你單嘢值唔值得追,再決定。評估唔收費。

個案背景

客戶是一名自僱地產代理,協助大埔一名業主放租單位。雙方簽署了代理協議,列明成功租出後,業主須向代理支付相當於一個月租金的佣金,即 HK$19,800。

代理為業主安排多次睇樓,最終促成業主與租客簽署兩年租約。然而租客甫入伙,業主便以「代理只帶睇樓一次、工作量不足」為由,拒絕支付任何佣金。

業主更聲稱從未同意該代理協議條款,否認自己曾簽署相關文件。

我們如何協助

代理聯絡我們時,持有代理協議正本、多次睇樓的 WhatsApp 安排記錄,以及最終租約副本,但憂慮業主否認簽署一事難以反駁。

我們協助客戶:

  1. 核對文件真確性:代理協議上有業主親筆簽名及日期,字跡一致
  2. 整理睇樓記錄:WhatsApp 對話清楚顯示代理安排多次睇樓,業主均有回覆確認
  3. 填寫申索書:清楚呈述代理服務內容、合約條款,及促成租約的事實
  4. 審訊準備:協助代理準備簡潔陳述,預備應對業主否認簽署的指控

審訊結果

聆訊時,業主堅稱不認識代理協議。審裁處要求業主就簽名提出解釋,但業主未能提供合理說明,亦無傳召任何證人。審裁處裁定申索人勝訴,頒令業主支付佣金 HK$19,800 全數。

關鍵成功因素

  • 代理協議正本:業主親簽,列明佣金條款,是整個申索的根基
  • WhatsApp 溝通記錄:清楚顯示代理主動跟進,業主亦有積極回覆
  • 租約副本:直接證明代理成功促成交易

本案例為示意個案,根據香港小額錢債審裁處實際處理嘅案件類型改編,並非可識別客戶嘅紀錄。頁內任何結果都唔構成對你個案嘅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