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租客唔俾錢,二房東仲要孭鑊還畀業主?
追討易編輯部

自己租咗個單位,再分租房間畀其他人住,賺個租金差價——呢個做法喺香港好普遍,尤其係劏房、共居單位。問題係,一旦你嘅分租客走數唔交租,好多二房東第一反應係諗住「咁我都少畀啲租畀業主囉,反正錢都收唔齊」。呢個諗法,隨時令你喺業主眼中變成拖欠租金嘅一方,白白多咗一重風險。
呢篇文章會根據社區法網(CLIC)同香港司法機構嘅公開資料,講清楚二房東同分租客之間嘅責任點分、分租客走數你實際可以點做、再分租之前點樣保護自己,以及主租約完結對分租客有咩影響。
你其實簽緊兩份完全獨立嘅合約
好多二房東心入面,成件事係「一條數」——業主、自己、分租客三個人圍住一筆租金。但喺法律上,呢件事其實係兩份完全獨立嘅合約:你同業主之間嗰份,係你哋簽嘅主租約;你同分租客之間嗰份,係你哋自己另外簽嘅分租租契。兩份約嘅條款、期限,甚至租金金額,都可以完全唔一樣。
根據CLIC嘅說明,分租嘅意思正正就係「一位租客以另一租約(稱為『分租租契』)將物業(或其某部分)分租予其他租客」——換句話講,分租租契係喺主租約之外,另外開一份新約,唔係主租約嘅延伸或者一部分。呢一點聽落簡單,但正正係好多二房東出事之後先搞清楚嘅盲點:業主唔係分租租契嘅一方,佢對分租客冇合約關係,一般都唔會(亦都唔可以)直接向分租客追討租金——業主眼中,欠租嘅人只有一個,就係同佢簽咗主租約嘅你。
分租客走數,你可唔可以少畀業主?
答案係:唔可以。你對業主嘅全數租金責任,唔會因為分租客冇交租而自動減少——呢一點正正源自上面講嘅「兩份獨立合約」。你欠業主嘅租金,係按主租約嘅金額同期數計,同分租客實際交咗幾多、有冇交,係完全獨立嘅另一件事。
現實入面,唔少二房東會諗:「反正我都收唔齊分租客嘅租,不如今個月少畀業主一截,等追返分租客先。」呢個做法嘅風險係:如果業主要追討,佢追嘅係你——按主租約寫明嘅全數租金,唔會理會你自己分租嗰邊發生咗咩事。換句話講,你少畀業主嗰一截,會被當成係你自己拖欠業主租金,而唔係一個可以攤分俾分租客承擔嘅理由。萬一業主追討到小額錢債審裁處,你嘅抗辯理由(分租客走數)喺你同業主嗰單申索入面,一般都幫唔到你——因為業主同分租客之間根本冇合約,呢個抗辯理由對業主唔生效。
想深入了解業主對租客(即你呢邊嘅角色)追討欠租嘅完整流程,可以睇租客拖欠租金業主可以點追討;如果你嗰份主租約仲有擔保人,幫人做租約擔保人要賠幾多呢篇亦都值得一睇——因為連帶責任嘅原理,同呢度講嘅「兩份合約各自獨立」係同一種思路。

你自己嘅追討:分租客欠你幾多,要點追?
正因為兩份合約獨立,你向分租客追討欠租,係另一單完全獨立嘅申索,同你欠業主嘅租金冇直接關係——你唔使等追到分租客先畀返業主,兩邊可以(亦都應該)同步處理。
實務上,呢單申索嘅對象係分租客,依據係你哋簽咗嗰份分租租契——你要追討嘅,係分租租契入面訂明嘅租金金額,同分租客實際交咗嘅金額之間嘅差額。如果金額喺HK$75,000或以下,你可以循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做法同一般業主追討租客拖欠租金基本一致:整理分租租契、租金收據或轉賬記錄、追討信副本,證明分租客實際欠你幾多。
要留意,呢單申索唔會因為你自己同業主之間有拖欠而受影響——即係話,就算你暫時都仲拖住業主嗰邊,你一樣可以同時向分租客提出你自己嗰單申索,兩件事各自處理,唔存在邊個要「先解決」先可以做另一件嘅次序問題。
再分租之前,點樣為自己留返防線?
如果你仲未開始分租,或者依家嗰位分租客走咗,要揾新嘅分租客,以下幾點值得喺簽約前逐項做齊:
- 一定要有書面分租租契——唔好單憑口頭協議或者WhatsApp傾掂數就算,租金金額、交租日期、按金金額,全部要白紙黑字,日後有爭議先有依據可追
- 按金金額要夠彌補起碼一個月嘅短收——分租客一旦走數,你手頭嘅按金就係你第一層緩衝,按金太少,等於冇緩衝
- 確認你嗰份主租約,有冇明文禁止分租——根據CLIC嘅說明,租約要禁止租客分租,「必須有明確條款」;如果你嗰份主租約冇呢類條款,分租本身一般唔算違約,但如果有,未經批准分租隨時令你直接對業主違反主租約,呢個風險同「分租客走數」係完全分開嘅另一重風險,值得喺分租之前搞清楚
- 考慮分租客嘅穩定性同背景——雖然冇一個方法可以完全排除走數風險,但基本嘅查核(例如身份文件、聯絡方式是否可靠)總好過完全冇做
呢幾點睇落係基本步驟,但劏房、共居單位嘅分租安排往往傾向簡化甚至口頭化,一旦出事,冇書面記錄嘅一方通常最蝕底。

主租約完結咗,分租客仲可唔可以留低?
呢個問題喺三種情況下都可能出現:你自己拖欠業主租金導致主租約被終止、業主唔續租、或者主租約期滿。三種情況嘅共同結果係一樣嘅——根據CLIC嘅說明,一旦主租約失效或者被終止,分租租契下嘅租賃產業權都會一併被摧毀,分租客對物業「冇擁有和佔用嘅法律權利或權益」,即使分租客自己完全冇違反分租租契、租金交得清清楚楚,都必須交返物業畀業主。
呢一點對二房東嚟講,係經常被忽略嘅一重風險:你自己同業主之間出事,會直接拖累你嘅分租客,即使問題完全出喺你身上、同分租客無關。所以一開始就處理好主租約嘅責任(包括同步交足租金,唔好用「等追返分租客」做拖延理由),唔止係保護你自己,某程度上都係對分租客嘅一種保障——避免佢哋因為你嘅問題而突然要搬走。
用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分租客,程序同金額點計?
根據香港司法機構嘅說明,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款額不超過HK$75,000嘅金錢申索,涵蓋因合約而引起嘅申索——你向分租客追討短收嘅租金,屬於呢個範疇。入稟費按申索金額分四級:申索金額HK$5,000或以下收HK$20;HK$5,001至HK$25,000收HK$40;HK$25,001至HK$50,000收HK$70;HK$50,001至HK$75,000收HK$120。
入稟表格(表格1及表格2)必須親身交到審裁處登記處,唔接受郵寄、傳真或電郵。遞交前,準備好分租租契、租金收據或轉賬記錄、追討信副本呢類文件,會令審裁過程順暢好多——想了解成個入稟流程同聆訊安排,可以參考小額錢債審裁處完全指南。
如果最終勝訴但分租客仍然唔畀錢,你可以申請查封令(Writ of Fieri Facias),扣押同拍賣對方嘅財物以抵債,入稟費HK$55,另加看守人費用同運輸開支;成個執行程序嘅細節,可以睇勝訴後如何執行小額錢債裁決。如果你想有人陪住由整理證據到入稟一路跟到尾,可以了解下代辦入稟服務實際幫到你邊啲位;亦都可以參考更多租金拖欠追討個案。
常見問題
按金嘅用途要視乎你哋分租租契點寫。一般做法係,分租租契完結、確認冇欠租或者損毀之後先退按金;如果分租客拖欠緊嘅期間,按金理論上可以用嚟抵銷部分欠租,但實際操作(例如幾時可以扣、扣幾多)最好喺分租租契入面事先講清楚,減少日後爭拗。
一般唔可以。你(二房東)同分租客簽嘅分租租契,業主唔係其中一方,根據CLIC嘅說明,呢份合約「只對分租客具有約束力及只可由租客對分租客在合約上強制執行」——業主追討嘅對象一般只會係你,唔會係你嘅分租客。
可以。你向分租客追討短收租金,同你自己欠業主嘅租金,係兩單獨立嘅申索,唔存在邊一單要先處理嘅次序問題,你可以同步進行。
唔係「絕對冇風險」,但至少喺「未經批准分租」呢一點上,你唔算違反主租約。分租客走數欠你租金、按金唔夠彌補損失呢類風險,同主租約有冇禁止分租條款係兩回事,仍然需要你自己用書面分租租契、足額按金等方法處理。
一般嚟講,主租約一旦失效或者終止,分租客就冇合法權利繼續留喺單位,需要交還物業——即使分租客本身完全冇違約。實務上仍然建議雙方就搬遷時間、按金退還等安排盡量商討清楚,避免另生爭拗。
追討易並非律師事務所,本文僅供一般程序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以香港法律及審裁處裁決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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