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唔肯維修可唔可以扣租?租客維修權利同風險
追討易編輯部

業主一直拖住唔維修,喉管漏水、電掣跳動、廁所渠道發臭——投訴極都冇回音,好多租客第一個諗到嘅方法就係「唔通我自己扣返啲租囉」。呢個諗法睇落好合理:業主唔做嘢,我點解仲要交足租?但係喺香港,呢一步其實暗藏一個好多租客都唔知嘅陷阱:扣租隨時扣出禍,變咗你自己違約,俾業主有藉口追討全數租金甚至提早收樓。
呢篇文根據社區法網(CLIC)同香港司法機構嘅公開資料整理,講清楚扣租嘅真實風險、邊個先要負責維修、以及唔想扣租仲有咩實際可行嘅路。
業主唔肯維修,係咪就可以自己扣返啲租?
答案:一般唔可以。根據CLIC整理嘅法律立場,除非租約有明文條款容許,否則租客交租嘅責任,同業主維修嘅責任係兩件獨立嘅事——法律上稱為「獨立契諾」。即係話,就算業主真係冇履行維修責任,都唔代表租客可以自動有權唔交租或者扣減租金。
呢個唔係一個含糊嘅講法,而係一個相對穩定嘅法律立場:交租嘅義務,唔會因為業主嗰邊做漏咗嘢而自動失效。好多人以為「佢唔做嘢,我梗係唔使畀足」,但法律上通常唔係咁計。
邊個負責維修,其實要睇返租約點寫
想搞清楚業主係咪真係「唔肯維修」之前,先要搞清楚——嗰樣嘢,其實係咪真係佢負責?CLIC講得好清楚:邊個要負責維修,主要睇返租約雙方點樣約定。一個常見嘅慣常做法係:業主負責外部同結構性嘅維修,租客負責內部同非結構性嘅維修——但呢個只係一個常見做法,唔係一條硬性法例,實際上仍然要以租約條文為準。如果租約本身冇寫清楚邊個負責邊部分,一旦有爭議,結果可以好唔穩陣、亦都可能好花時間精力先搞得掂。
換句話講,喉管爆裂、外牆滲水、主電掣壞咗呢類結構性嘅問題,一般會落喺業主頭上;但如果係燈泡壞咗、水龍頭膠圈老化呢類日常損耗、又或者租客自己整壞嘅嘢,責任就可能反過嚟落喺租客身上。入手第一步,永遠係揾返租約,睇清楚有冇「維修條款」或者類似字眼,而唔係憑直覺去判斷邊樣嘢應該邊個孭。
如果租約完全冇提過呢一part,又或者寫得含糊唔清,CLIC都提過,一旦有爭議,結果可以好唔穩陣——呢個時候,就更加需要保留返所有通訊紀錄(WhatsApp、電郵、相片),等日後萬一要用嗰陣,有嘢拎得出嚟講。
諗住扣租,可能要面對嘅風險
如果你已經打定輸數,「就算有風險都要扣」——呢部分嘅資料,你一定要睇清楚先做決定。
CLIC喺處理業主追討欠租嘅個案入面提過一個好貼身嘅情況:租客以輕微滲水或者生活唔便為由,拖欠或者「扣減」幾個月租金,呢類抗辯係咪站得住腳?CLIC嘅整理話:租客就住宅嘅標準、質素或者狀況嘅投訴,好可能唔構成一個有效嘅法律抗辯,去對抗業主追討欠租——租客交租嘅義務同業主嘅義務係獨立嘅,所以就算租客嘅指控最終證實係真,都好可能唔會有任何一部分租金「可扣減」或者「可對銷」。換句話講,扣咗租唔代表你贏咗,業主依然可以追返嗰筆錢,甚至可能引用租約條款主張收樓。
呢個唔係空口講白話。本網租客積欠四個月租金,業主成功追回全數欠租呢宗示意個案就係一個活生生例子:租客一開始話「出糧延遲」,後來改口話「單位有問題」,出庭時亦都未能提供任何證據支持,結果審裁處裁定業主勝訴,租客要全數清還。呢個個案雖然係業主一方追討,但正正show到,「單位有問題」呢個講法,如果冇證據支持,喺審裁處入面好難單憑一句就頂住交租嘅責任。
如果你手頭上已經有真憑實據——維修申請嘅通訊紀錄、業主拖延嘅時序、屋內損毀情況嘅相片——呢啲反而係你之後另外向業主索償維修費嗰陣先用得着(下一part會講),而唔係用嚟做扣租嘅擋箭牌。想搞清楚自己手頭上嘅紀錄夠唔夠力,可以參考證據準備完全指南。

唔想扣租,仲有咩路可以行?
明知扣租有風險,但業主又真係一直唔理,租客仲有幾條相對安全嘅路可以行:
- 書面通知,白紙黑字定死限期:發一封列明維修項目同合理限期嘅正式追討信(催款信)俾業主,並要求對方喺限期前回覆或者安排維修。書面紀錄本身就係之後索償嘅重要證據。
- 自己出錢先處理緊急維修,再憑單據追返數:如果情況急切(例如喉管爆裂),可以自己先安排維修並保留單據,再向業主追討呢筆費用。要留意,CLIC提醒,租客單方面自行喺租金入面扣返呢筆維修費,只有喺業主嘅維修責任清楚、而金額合理又冇爭議嘅情況下先可能成立——一旦業主唔認同,租客就要冒風險。相對穩陣嘅做法,係唔喺租金度自己扣,而係直接去追討返嗰筆維修費,例如向小額錢債審裁處入稟,追討上限為HK$75,000,入稟費由HK$20至HK$120不等。
- 如果你租嘅係劏房規管租賃:根據CLIC整理嘅資料,規管租賃有一條法定嘅強制條款:如果業主未有履行維修責任,租客可以提早最少30日書面通知業主,終止租約——呢個係專屬劏房規管租賃嘅權利,一般租約唔一定適用,記得先確認自己嘅租約屬唔屬於呢個範圍。
呢幾條路嘅共通點:全部都留低書面紀錄,唔係一句「我扣咗先」就算數。如果覺得自己成單嘢複雜到唔知點入手,可以了解下代辦入稟服務實際幫到你邊部分;成類租金拖欠嘅相關個案整理都集中喺嗰一版。
結構或者衞生問題持續冇人理,可以點做?
如果業主唔肯維修嘅,係涉及結構安全(例如喉管、外牆)或者衞生嘅問題,唔一定要死等業主一個人。屋宇署嘅資料講到,業主同佔用人都有責任保養樓宇同確保環境衞生,如果自行解決唔到,可以致電1823求助——例如涉及滲水,聯合辦事處接獲投訴後會先做初步調查。
要留意,呢類部門介入,通常係處理妨擾或者安全層面嘅問題,唔會代你向業主索償維修費——想追返錢,始終要行返上面提過嘅書面通知、自行維修追數或者入稟審裁處呢幾條路。如果你想更全面了解自己單嘢屬唔屬於審裁處嘅司法管轄範圍,可以參考滲水損失索償完全指南。

常見問題
一般唔建議。就算業主真係違反咗維修責任,租客交租嘅義務同業主維修嘅義務係獨立嘅——單憑一個口頭通知就自行扣租,好可能唔會被視為有效嘅法律理由,反而俾業主有藉口追討欠租甚至收樓。較穩陣嘅做法係書面通知、自行維修後追數,或者直接向審裁處追討。
風險存在,但唔係完全冇機會——只有喺業主嘅維修責任清楚、而金額合理又冇爭議嘅情況下,先有可能成立。如果業主唔認同金額或者責任誰屬,你自行扣租就可能俾業主有理由追討返被扣咗嘅部分。相對穩陣嘅做法,係保留單據,另外向業主追討呢筆費用,需要時可以經審裁處處理。
如果你嘅租約屬於受規管嘅劏房租賃,法例有一條強制條款:業主未有履行維修責任嘅話,你可以提早最少30日書面通知業主終止租約。呢個係規管租賃專屬嘅權利,記得先確認自己個案屬唔屬於呢個範圍,一般私人租約唔一定適用。
有呢個可能。CLIC提醒,如果租客自行扣租而事後被裁定唔屬於合理情況,業主有機會引用租約條款,主張沒收按金甚至提早終止租約。呢個亦係點解「扣租」呢一步,值得三思,寧願走返書面通知或者追討程序嗰條較穩陣嘅路。
視乎個案。如果因為業主拖延維修而衍生其他實質損失(例如財物損毀),一般都可以一併整理成申索嘅一部分,向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惟申索總額仍受HK$75,000上限規限。想搞清楚自己個案適唔適合,建議先整理返齊晒維修紀錄同損失憑證。
唔一定要死等。書面通知入面可以列明一個合理限期(例如14日),限期一過對方都冇回應,你就可以按上面提過嘅路徑進行——自行安排緊急維修並保留單據,或者直接整理證據入稟審裁處追討。等落去只會令證據同時序愈嚟愈模糊,主動記錄反而對你更有利。
追討易並非律師事務所,本文僅供一般程序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以香港法律及審裁處裁決為準。
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並非法律意見。本公司並非律師事務所;個別個案請按實際情況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