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花滲水賠償:向樓上業主追討維修費
追討易編輯部

天花滲水、牆身發霉、木地板起翹——樓上單位滲水對下層住戶造成的困擾,遠不止外觀問題,更牽涉真金白銀的維修支出。最棘手的情況,往往不是「唔知邊個負責」,而是樓上業主明明知道問題所在,卻一直迴避、拖延,甚至直接拒絕賠償。
本文會拆解如何運用政府的滲水調查機制(包括2026年7月新推行的加快程序)、自己需要準備的證據,以及協商破裂後如何循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維修費與相關損失。呢種「官方機構可以調查甚至處分,卻無權逼人賠錢」嘅局面,唔止滲水糾紛先會遇到——旅行社執笠或者拒絕退款時,旅遊業監管局都係類似角色,可以睇吓旅行社取消行程退款指南點樣拆解呢種「投訴得,但錢未必追得返」嘅困局。
滲水投訴聯合辦事處能提供什麼協助
香港的滲水投訴聯合辦事處由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合作營運,可就滲水個案進行調查,透過電子濕度儀、非破壞式測試等方法鎖定滲水源頭。舉報方式可致電「1823」,或按聯合辦事處網站指示提出。
2026年7月16日起新推行的調查程序,同以前有咩分別?
政府於2026年7月16日起為私人樓宇滲水投訴實施新的先導計劃,重點是把「首次通知懷疑源頭單位」的時間大幅提前:
- 第一階段:聯合辦事處在調查初期加入紅外線熱成像分析,配合原有的電子濕度儀讀數(受影響位置濕度須達35%或以上才會展開調查)。若初步有理由相信滲水源自上層單位,最快可於14個工作天內向該單位業主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較舊有程序快約57個工作天。
- 收到通知後,業主須於28個曆日內自行安排檢查及維修。
- 如業主逾期不理會,聯合辦事處會發出「妨擾事故通知」,並可向不遵通知的業主追收檢驗費用(不少於HK$17,000)。
- 如問題持續,個案會進入第二、三階段的基本及專業調查,包括採用微波斷層掃描進一步確定源頭。
- 新程序適用於2026年7月16日起接獲的新舉報,此前已受理的個案仍按舊程序處理;同時政府亦與逾330間物業管理公司合作,推行社區調解計劃,鼓勵業主與住戶協商解決。
換言之,新程序主要是加快「確認源頭、通知業主維修」的速度,並非直接為你追討金錢。
聯合辦事處會做,同唔會做的事
會做的事:
- 派員實地檢驗,運用儀器鎖定滲水源頭
- 向懷疑源頭單位發出「建議維修通知」或「妨擾事故通知」,要求跟進維修
- 提供較具公信力的第三方調查結果,可作為日後索償的重要證據
不會做的事:
- 不會代你向業主追討維修費或其他損失
- 不會強制業主賠償,只能促請維修或轉介執法部門跟進
- 若業主拒絕合作、不讓調查人員入屋,聯合辦事處要向法庭申請手令才能進入,會拖長調查時間
即使新程序把通知時間大幅提前,聯合辦事處的角色始終是協助確認責任源頭,金錢上的追討最終仍須由受影響住戶自行處理——這正是不少苦主誤解的地方,以為政府部門介入後賠償會自動到位。

樓上業主拒賠,通常有三種心態
無論調查結果幾清楚,樓上業主的反應大致離不開以下三種,處理方向也視乎屬於哪一種而略有不同。
三種常見情況,你可能中咗邊一種?
「唔關我事」——推卸源頭責任:部分業主堅持滲水並非源自其單位,例如指向公共喉管、外牆滲水,甚至反指是你單位本身的防水問題。這種情況下,客觀的調查報告比任何爭論都重要。
「等等先」——已讀不回、無限拖延:有些業主不否認問題,但一直以「稍後處理」、「等我搵師傅」為由拖延數月甚至一年,維修進度形同虛設。新程序下業主須於28日內回應,若逾期不理,你可要求聯合辦事處跟進其「妨擾事故通知」的執行情況。
「賠幾多都嫌貴」——承認責任但拒絕合理賠償金額:亦有業主承認滲水源頭在其單位,卻認為維修費「開天索價」,只願意賠付一部分,甚至完全不回應金額協商。
無論屬於哪一種,處理方向都是一致的:先用客觀證據釐清責任,再用書面記錄逼使對方表態,最後才考慮審裁處程序。
除官方調查外,你自己要做的證據功夫
政府調查結果只是其中一份證據,真正決定索償能否成功的,是你自己有沒有由第一日開始整理齊全的紀錄。
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 影片、相片:滲水一旦發現,應立即拍攝天花/牆身滲水位置、受損傢俬電器及地板的相片及短片,並附上日期;濕度計讀數(如有)亦應記錄量度日期及位置。
- 書面溝通:無論是WhatsApp、電郵定管理處轉達,盡量以書面形式溝通,避免只靠電話或當面口頭協議。若對方口頭承諾了什麼,應以短訊覆述作確認,例如「如剛才所講,你將於下星期安排師傅檢查,先此確認」。
- 維修報價與單據:向兩至三間裝修/維修公司索取書面報價,方便日後說明索償金額合理;保留所有已完成維修的收據、發票,並清楚列明項目與金額;已支付的臨時應急費用(例如吸濕機、搬遷受損物品)亦應保留單據。
| 證據類型 | 建議做法 | 重要程度 |
|---|---|---|
| 滲水位置相片/影片 | 由發現當日起持續記錄,附日期時間 | ★★★★★ |
| 聯合辦事處調查結果/通知 | 申請後保留正本及副本 | ★★★★★ |
| 維修報價單(2–3份) | 列明項目、物料及人工費用 | ★★★★★ |
| 已付維修收據 | 按日期整理,與報價單對應 | ★★★★☆ |
| WhatsApp/電郵溝通紀錄 | 截圖並標明日期,尤其對方的承認或承諾 | ★★★★☆ |
| 受損物品清單及購買憑證 | 附上購買日期及原價,以計算合理賠償 | ★★★☆☆ |
如何把這些材料整理成呈堂文件、證人陳述書應該怎樣寫,可參考小額錢債審裁處證據準備指南。
聯合辦事處都揾唔到源頭,可以點做?
若聯合辦事處的調查未能確定源頭,或你需要更具說服力的獨立報告,可考慮自費委託持牌驗漏公司或公證行做專業測試,費用視乎方法而定:色水測試約HK$3,000–4,000、水管加壓測試約HK$2,200–5,000、微波掃描約HK$4,000–5,000;如需要一份可直接呈交審裁處作證據的完整報告,公證行服務一般HK$8,000–12,000。這筆費用日後亦可計入你的索償金額。

索償金額點計算
索償金額須以實際損失為準,並有清晰計算依據,例如「維修費HK$18,000 + 受損傢俬HK$6,500 = 合共HK$24,500」,籠統估算難以獲審裁官接納。
邊啲項目可以索償?
| 項目 | 說明 |
|---|---|
| 維修費 | 修復受損牆身、天花、地板等的工程費,須附報價單或收據 |
| 受損傢俬/電器 | 以受損時的市值估算,而非購買原價 |
| 臨時住宿費 | 若滲水嚴重需搬離,可索償合理的短期住宿費用 |
| 清潔費 | 因滲水導致的額外清潔開支 |
| 滲水調查/驗漏費 | 委託專業機構確認漏水源頭的費用(見上文) |
所有項目均須有單據支持,預估或口頭估計難以獲審裁官採納。
追討滲水損失有無時間限制
不少苦主以為調查一日未有結果,追討就一日未過期,其實不然。
6年時效由邊日開始計?
根據《時效條例》(第347章)第4條,基於簡單合約或侵權行為(包括財物損毀)的訴訟,須在訴訟因由產生之日起計6年內提出,逾期一般會喪失追討權利(涉及人身傷害的侵權申索則另有較短的3年時效,與財物損毀索償不同,不要混淆)。若在6年期內,對方曾以書面承認欠款或已支付部分款項,時效會重新計算。實務上宜盡早行動:一來滲水損壞會隨時間惡化、證據難以保存,二來聯合辦事處的調查本身亦需時數星期至數月,及早啟動整個流程對你更有利。
協商不成?點樣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
當業主持續拒絕合理賠償,而金額(連同已產生及預計損失)不超過HK$75,000,即可考慮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
入稟前同入稟時要注意咩?
正式入稟前,建議先發一封清晰列明追討金額及期限的正式追討信(催款信),例如:「就單位天花滲水一事,本人要求 閣下於14日內就維修費用HK$XX,XXX作出賠償,否則將保留一切法律追討權利。」這份記錄日後亦可作為證據,證明你已合理地嘗試解決爭議。若對方仍然置之不理,便可親身到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處遞交表格1及表格2、繳付入稟費(HK$20–120,按申索金額分級)正式入稟。
聆訊時,審裁官會審視聯合辦事處的調查結果/通知、相片及維修單據,判斷責任誰屬;若業主一方對責任源頭有爭議,審裁官可能要求雙方提交更多證據,甚至考慮委聘獨立人士評估。整個過程毋須律師代表,雙方親自陳述案情即可,入稟手續費亦相對低廉,是滲水糾紛中業主拒絕配合時的實際出路。
如果你想先了解樓上滲水呢類糾紛在實務上如何處理,可參考我們整理的樓上滲水索償個案說明;若你不想自己由頭研究表格與程序,也可以看看代辦入稟服務包括甚麼、收費如何計算。
要留意的是,就算勝訴,判決也不會自動執行,對方仍未還款的話,你需要主動申請扣押令狀(俗稱「封票」)——詳細做法可參考判決後如何執行小額錢債裁決。
常見問題
即使聯合辦事處已發出建議維修通知或確認源頭,若業主拒絕賠償,你仍須自行透過書面追討,並在協商不果後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調查結果可作為你申索時的重要證據,但不能取代你自己入稟追討金錢的步驟。
可以。你可以就對方願意支付的金額以外之差額提出申索,前提是你能清楚舉證維修費用合理,例如附上市面上其他報價作比較。
部分業主的家居保險可能涵蓋第三者損失,但保險公司一般只會與其受保人(即業主)聯繫,你仍須先向業主本人追討,再由業主向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滲水糾紛最消耗心力的,往往不是維修本身,而是與拒絕配合的業主拉鋸。只要你手上有齊調查結果、相片證據及維修單據,即使協商不成,仍有清晰的法律途徑可循。
追討易並非律師事務所,本文僅供一般程序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以香港法律及審裁處裁決為準。
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並非法律意見。本公司並非律師事務所;個別個案請按實際情況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