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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淨係得口頭承諾冇合約?追討對數舉證指南

追討易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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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板風格插圖:戴黃色安全帽、著橙色反光背心嘅裝修工人蹲喺半裝修房間內,身旁企立一隻綠色配深藍內摺的EasyDebt摺紙獅子,背後係木結構牆身同幾何摺紙裝飾板,地上放滿油漆罐同木板。

裝修呢種事,好多時真係嗰通電話、嗰段WhatsApp傾傾下就算數——師傅話幾多錢、做幾耐、包唔包物料,雙方口頭應承咗就開工,連張紙都冇簽過。做得順利就冇事,一旦為收幾多尾數、做咗幾多嘢拗撬,先發現自己手上乜書面文件都冇,心裡難免發毛:「冇合約,係咪即係冇得追?」

答案係:唔一定。呢篇文章想講清楚一件事——電話或WhatsApp傾掂嘅裝修或維修工程,若果事後為價錢或範圍生糾紛,同已有簽名合約嘅裝修糾紛係兩回事:果類文章假設有合約在手,師傅中途走數或做得馬虎;呢篇針對嘅係更根本、純粹屬於舉證層面嘅問題——連一張紙都冇。

口頭協議都算數,但真正嘅難處係舉證

香港法律原則上承認口頭協議嘅約束力。根據社區法律信息中心(CLIC)嘅說明,除咗少數指定類型嘅合約(例如買賣土地或物業)之外,一般嘅消費或商業合約毋須以書面形式訂立;要約嘅接納可以用口頭、書面,甚至行為方式作出——換句話講,口頭應承一樣可以構成有法律約束力嘅合約。

咁點解好多人仍然覺得「冇合約=冇得追」?因為真正嘅難處從來唔係協議本身有冇效力,而係你事後有冇辦法向審裁處證明當初雙方講過乜嘢、點樣計錢、範圍去到邊。呢個先係口頭協議個案敗訴嘅主因——唔係協議無效,而係一面之詞冇嘢佐證。

邊啲證據幫到手

冇簽過合約,唔代表你手上冇任何嘢。以下幾類證據,審裁處都會納入考慮:

  • WhatsApp或SMS訊息——傾價錢、傾範圍、傾開工日期嘅對話紀錄,即使冇正式簽名,都係當時雙方溝通嘅客觀紀錄。
  • 非正式報價單或價目表——師傅send過嘅一張手寫價單、一個口頭報價後補發嘅WhatsApp訊息,都可以用嚟佐證原本傾定嘅金額。
  • 在場人士——如果有家人或朋友當時在場聽到雙方傾掂條件,佢哋嘅口供都可以幫手還原事實。
  • 付款紀錄——銀行轉帳、八達通或現金收據上嘅日期同金額,如果同雙方講好嘅分期或里程碑吻合,就係有力嘅間接證據。
  • 工程範圍嘅相片——開工前後拍低嘅相片,可以幫手證明雙方原本傾好嘅範圍去到邊、有冇後加或縮減工序。

消費者委員會亦都提醒過,一份完善嘅裝修報價單理應涵蓋工程詳情、人工、物料同付款方式等十個項目,而消費者同承辦商亦有責任喺開工前就清拆同保留物件、執漏同尾數安排等細節,及早溝通清楚並訂立清單——呢個原意雖然係為咗避免糾紛,但反過嚟講,亦即係話:就算冇一份正式合約,雙方之間但凡有留低任何形式嘅書面或訊息紀錄,對你嘅個案都有幫助。

紙板風格裝修工人蹲喺地上,EasyDebt摺紙獅子坐喺旁邊嘅木櫈上,前方工具箱上企咗部顯示空白對話氣泡圖示嘅手機,周圍有紙皮箱、電線捲同油漆罐。
WhatsApp對話紀錄、報價單同付款紀錄,都係口頭協議個案入面幫到手嘅證據。

呢一種「先留低證據」嘅思路,同我哋處理過嘅裝修尾款追討個案入面睇到嘅道理相通——審裁處睇嘅始終係你手上擺唔擺得出清晰嘅訊息紀錄、單據同對比資料,唔係邊個講得動聽。如果你想搞清楚成套證據應該點樣準備先夠完整,可以睇埋嗰篇。

常見嘅拗撬同點樣一步步追討

口頭協議嘅裝修糾紛,拗撬通常離不開三種:一係價錢拗撬——師傅事後話「當初講嘅只係參考價,實際做落先發現要加錢」;二係範圍拗撬——雙方對「油漆連批盪」定係「淨油漆」呢類細節,理解完全唔一樣;三係尾數拗撬——完工後對方以「仲有嘢未執好」為由拖住唔找尾數,但又講唔出具體邊部分未做妥。呢三種情況,核心都係返返去嗰句:雙方口頭講過乜,而家又點證明。

發現有拗撬,建議按以下次序處理,唔好一開始就諗住入稟:

  1. 書面覆述,要求確認——用WhatsApp向對方清楚講返你理解嘅版本,並要求對方回應確認或提出異議,呢個步驟本身已經係喺幫自己留證據。
  2. 書面追討信——如果對方已讀不回或者含糊帶過,發一封列明金額、理據同還款期限嘅追討信,好多時已經足以令對方認真回應,亦係入稟前嘅一個重要記錄。
  3. 消費者委員會調解——如果對方係持牌經營嘅裝修公司而非個體師傅,可以嘗試透過消費者委員會嘅調解服務斡旋,有時比直接入稟更快解決。
  4. 小額錢債審裁處——協商同調解都行唔通,金額喺 HK$75,000 或以下,就可以循審裁處途徑正式追討。

依家開始:一個訊息就慳返好多手尾

如果你而家仲未同對方傾掂,或者岩岩傾完一單新嘅工程,有一個習慣可以慳返好多手尾——傾完之後即刻send一個WhatsApp訊息,簡單覆述返啱啱講好嘅重點:「啱啱傾好裝修油漆連批盪,連物料共$8,000,分兩期,今日到場先畀一半,尾數完工先過。麻煩覆確認一下?」

呢個做法睇落簡單,但作用好大:一來將本身只存在於雙方記憶入面嘅內容,變成有時間戳記嘅書面紀錄;二來對方一旦覆「OK」或者冇異議,呢個對話就成為咗事後好難推翻嘅佐證。相反,如果事後先至憑記憶寫低一份「我哋當初講好係咁」,可信性自然大打折扣。

審裁處點衡量一面之詞

好多人擔心:「如果師傅講一套、我講一套,審裁處點知信邊個?」

香港嘅民事案件採用「相對可信程度」(balance of probabilities)嘅舉證標準——即係話,提出申索嘅一方,只需要證明自己嘅講法「比對方嘅講法更可能屬實」,而毋須去到「毫無合理疑點」咁高嘅刑事標準。審裁官會參考雙方提交嘅所有證據——訊息紀錄、報價單、付款紀錄、證人口供,甚至雙方一貫嘅行為模式——去判斷邊一個講法更加可信,並非一定要有錄音先至「算數」。

呢一點對於冇書面合約嘅個案尤其關鍵:一段有時間戳記、當時即時發出嘅訊息,遠比事後先至砌返嘅講法有說服力,因為前者係「案發當刻」嘅客觀紀錄,後者卻難免夾雜咗事後嘅立場同記憶偏差。

紙板風格裝修工人跪喺夾板工作枱前,枱面放低一張空白卡紙同間尺、扳手同鎚仔,綠色摺紙獅子企喺枱上望住佢,背景係露出磚牆嘅工地。
審裁官會綜合訊息紀錄、報價單同付款紀錄,判斷邊一方嘅講法更可信。

追討都有時限

就算最終證據齊全,都要留意時間——追討一般嘅合約糾紛(包括口頭協議),受《時效條例》(第347章)第4(1)(a)條規管,一般須喺違反協議嗰日起計六年內提出申索,逾期一般就唔可以再循法律途徑追討。想了解時效點計、有咩情況可以令時效重新起計,可以睇埋追討時效完整指南

如果金額喺 HK$75,000 或以下,追討口頭協議糾紛最直接嘅途徑就係小額錢債審裁處——毋須律師代表,入稟費亦只係 HK$20 至 120。想知點填表、點準備開庭,可以參考入稟狀填寫教學。如果想搵熟悉流程嘅人陪住行一次,亦可以了解下代辦入稟服務實際包咗邊啲步驟。

常見問題


追討易並非律師事務所,本文僅供一般程序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以香港法律及審裁處裁決為準。

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並非法律意見。本公司並非律師事務所;個別個案請按實際情況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