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畀另一半分手後唔還?情侶借貸舉證追討指南
追討易編輯部

拍拖或者同居嗰陣,錢嘅事通常唔會算得好清楚:今次你俾租、下次佢俾;旅行機票你先付、食飯佢埋單。去到某一日,其中一方真係有急用,轉咗一筆較大嘅數目過去,大家都覺得「梗係會還」,邊個會即刻寫張借據?直到分手,對方一句「嗰筆唔係借嘅啫,大家一齊生活嘅開支」,你先發覺自己手上乜都冇。呢篇文章同家人之間借錢變成「送嘅」嘅爭議係姐妹篇,但情侶嘅問題多一層:雙方有一大串互相轉帳,要點先指得出「邊一筆先係借」。以下根據CLIC——社區法律資訊中心同香港司法機構嘅公開資料,講清楚法律點睇、證據點砌,以及時效點計。
同家人借錢唔同,情侶借錢最難係「分邊筆」
家人借貸嘅難處,主要係「親戚之間唔好意思寫借據」。情侶就多咗另一個麻煩:長期互相轉帳,本身就係關係嘅一部分。
你哋可能有共同儲蓄、輪流俾租、互相代付信用卡、一齊旅行攤分機票酒店。喺呢啲背景之下,一筆轉帳係「借」、係「分攤」、定係「請客」,單睇銀行紀錄根本睇唔出。對方日後只要話「嗰筆都係我哋日常開支嘅一部分」,你就要解釋點解呢一筆同其他幾十筆唔同。
所以情侶借貸嘅重點,唔係問「法律上有冇得追」,而係問「我可唔可以將呢一筆從一大堆轉帳入面獨立出嚟」。
法律唔會因為你哋拍過拖而偏幫邊一方
先講個好消息同壞消息。
根據CLIC嘅資料,香港民事案件(包括呢類金錢申索)採用「相對可信性」(balance of probabilities)標準——邊一方嘅講法「較大可能屬實」,就會被採納。舉證責任喺提出主張嗰一方,即係你要主動證明嗰筆係借貸。法律冇話情侶之間嘅轉帳自動當係借,亦冇話自動當係送,兩邊都冇特別假設。
壞消息係你要自己證明;好消息係,根據CLIC另一份資料,證明方法唔限於口頭證供,文件、相片、錄音錄影同電子數據都可以用。換句話說,WhatsApp、Instagram 私訊截圖同銀行轉帳紀錄,都係可以拎出嚟嘅證據。
點樣將「借」同日常分攤分開
下面幾樣,越多越有力,亦都係審裁官最有可能睇嘅位:
- 訊息明確將嗰筆講成借貸:例如「下個月出糧還你」「呢筆我會分期還」,比一句含糊嘅「多謝你」有力得多
- 任何一次部分還款:就算只係還咗一部分、金額好少,亦等於承認有債;日後亦可能令時效重新起計(見下文)
- 轉帳備註欄:如果當時打咗「借」「還款」,就係最直接嘅同期紀錄;淨係打個心心或者表情符號,幫助不大
- 金額同你哋平時開支模式相比:如果平時互相轉帳每次幾百至幾千,而今次係一筆明顯大過平時好多嘅整數,咁本身就比較似一筆獨立嘅借貸,而唔係日常攤分
- 對方有冇用過「借」字或者道歉式字眼:例如分手後講過「我知我仲欠你……」,都係可以拎出嚟嘅對話
另一邊亦要老實面對:如果過去一年你哋互相轉帳好頻密、互相都有欠對方,法庭可能會要求你交代清楚「淨欠」係幾多。建議你整理一份簡單時間表,將有爭議嗰筆同其他來往分開,唔好將所有轉帳混埋一齊講。

呢類電子紀錄喺審裁處係用得上嘅:一宗朋友借款不還嘅個案,就係靠轉數快截圖同 WhatsApp 對話紀錄入稟。個案只係顯示呢類證據可以點樣使用,每一宗結果都要睇各自嘅證據同情況,並唔代表你嘅申索一定成功。
只得一筆大額轉帳,前後乜都冇
講句實話:如果只係一筆大額轉帳,前後完全冇提過「還」字,亦從來冇還過一個仙,舉證難度明顯高過有借據嘅商業債務。因為你同對方嘅講法都只係「兩個人兩個版本」,審裁官冇客觀紀錄可以靠。有啲個案喺冇任何佐證之下,真係好難追得返。
唔係完全冇辦法。分手後你第一時間追數嘅訊息、對方嘅回覆(就算只係「而家冇錢」,都隱含承認有債),都有機會成為佐證。但呢啲係事後證據,力度唔及同期紀錄。所以最實際嘅,係由今日開始留返紀錄,而唔係等到出事先諗。
另外如果你已經有借據或者其他書面文件,借據點寫嗰篇有範本可以參考。
以後每次大額轉帳,記住做呢一步
最簡單嘅習慣:每次轉較大額(對你嚟講有意義嘅數目)畀另一半,轉完即刻send一句訊息,例如:
「剛才轉咗 $XX,XXX 畀你,記住呢筆係借嘅,你方便先還。」
唔使寫得好正式,亦唔係唔信任對方。一句咁嘅訊息唔傷感情,但萬一日後有爭議,就係最直接嘅同期證據;同時轉帳備註欄都盡量打埋「借」字。
分手後點樣開口追討先唔會壞事
分手後追數,情緒好容易上頭,但訊息講得越衝動,日後越難喺證據上幫到你。比較穩陣嘅做法係用書面(WhatsApp 或電郵),語氣平實,只講事實:
- 講清楚係邊一筆:寫明日期同金額,例如「你記唔記得我喺某月某日轉咗 $XX,XXX 畀你」,避免對方話唔知你講邊筆
- 講明呢筆係借:用「借」同「還」呢啲字眼,唔好用「你欠我」之類太籠統嘅說法
- 畀對方一個合理嘅答覆期限:例如請對方喺兩個星期內回覆還款安排,咁樣對方回覆(或者唔回覆)都留低紀錄
- 唔好威脅、唔好公開羞辱:向朋友圈、社交平台公開對方欠債,可能引發另一場誹謗或騷擾爭議,亦只會令對方更加抗拒
如果對方回覆話「我會還」或者提出分期,記得保留,因為呢類訊息本身就可能係對債務嘅承認。要注意嘅係,追討信息只係整理證據嘅一步,並唔保證對方一定會還;如果對方完全唔回應,再考慮入稟。
六年時效同小額錢債審裁處入稟
追討要留意時間。根據oln-law.com 整理嘅《時效條例》(第347章),基於簡單合約嘅申索(包括私人借貸)一般要喺六年內提出,時效由「違約」(通常即係還款到期未還)嗰日起計,並非由借出款項嗰日起計。如果債務人喺六年內以書面簽署確認仍然欠款,或者作出部分還款,時效會由該次確認或最後一次還款起重新計算。分手之後對方仲有還過錢,或者寫過「我會還」,嗰日就可能係新嘅起點。詳細計法見追討欠款六年時效全解。
金額喺 75,000 港元 或以下,可以考慮向小額錢債審裁處入稟。根據司法機構資料,入稟費按申索金額分級,由 20 至 120 港元不等。入稟前先將轉帳紀錄、對話截圖同時間表整理成一份證據冊;整體流程見小額錢債審裁處入稟指南。如果想有人陪你行一次由評估到入稟嘅步驟,可以睇下追討借貸嘅服務內容。

常見問題
視乎你可唔可以將嗰一筆同日常開支分開。有訊息提到還款、金額明顯大過平時、或者對方曾經部分還款,都有幫助;證據越少,難度越高。
唔會。法律冇呢類假設,舉證責任喺出借人身上,標準係「相對可信性」,即邊一方講法較大可能屬實。
可以。時效仍然係由還款到期日起計六年,被封鎖唔影響申索權利。不過要盡快保存好對話同轉帳紀錄,唔好等舊手機或者帳戶出問題。
唔一定,但呢個途徑入稟費低($20 至 $120),係好多私人借貸糾紛常見嘅選擇,詳細流程見審裁處入稟指南。
難度會高好多,但唔代表一定唔得。如果有人當時喺場,或者事後有訊息提過呢筆現金嘅還款安排,都可以嘗試整理成證據。
追討易並非律師事務所,本文僅供一般程序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以香港法律及審裁處裁決為準。
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並非法律意見。本公司並非律師事務所;個別個案請按實際情況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