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借據範本:點寫先有法律效力
追討易編輯部

借咗錢俾人,一開始總係唔好意思開口寫低張借據——始終係朋友、係親戚,寫得太仔細,好似唔信對方咁。但去到真係要追討果日先發現手上乜嘉憑證都冇,先係最尷尬嘅位。這篇文章會根據稅務局、《放債人條例》(第163章)嘅官方公布同CLIC——社區法律資訊中心嘅資料,講清楚一張借據要點寫先站得住腳、蓋章見證係咪必要、收息有咩上限,以及如果你手上根本冇借據,仲有冇得追。
一張站得住腳的借據要有咩
好多人以為「借據」淨係要一句「我欠你幾多錢」加個簽名就得。實際上,一張真正有用嘅借據,係要喺你日後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時,可以直接攞出嚟做證據,唔使再靠其他嘢補充。
借據應該包含邊幾個要素?
以下呢幾樣,缺一唔可:
- 雙方全名:最好同身份證上嘅姓名一致,避免日後對方話「唔係嗰個我」
- 身份證或護照號碼:方便日後入稟表格1、表格2填寫被告資料,亦減低對方賴賬嘅空間
- 確實金額(港幣):用數字同大寫同時寫,例如「HK$50,000(伍萬元正)」,避免日後有爭議
- 借出日期及方式:幾時、用邊種方式俾錢——銀行轉帳、轉數快定現金,寫清楚方便同銀行記錄對得上
- 還款日期或還款安排:一筆過定分期,每期幾多、幾時還
- 利息(如有):以年利率百分比表達,唔好淨係寫「利息照計」咁模糊(詳見下面「收息要點寫先啱」一節)
- 雙方簽署及日期:借款人一定要簽,出借人簽埋會更完整
- 見證人簽署(如有):非必要,但有實際好處,見下一節
借款人係公司,唔係個人? 咁就要留意寫嘅唔係個人姓名,而係公司名稱同商業登記證/公司註冊編號,簽署人亦要清楚寫明係代表公司簽署(例如「代表 XX 有限公司簽署」),日後追討先追得中正確嘅被告(詳見下面「借錢俾公司同借錢俾個人有咩分別」)。
借據範本
以下係一個簡單嘅借據範本,可以按實際情況調整:
借據
本人(借款人)[借款人全名](身份證號碼:[XXXXXXX]),今日 [借出日期] 向 [出借人全名](身份證號碼:[XXXXXXX])借得港幣 [金額大寫及數字] 正。
本人承諾於 [還款日期/還款安排] 全數歸還上述款項,[如有利息:並按年利率 [X]% 計算利息]。
如本人未能按期歸還,[出借人姓名] 有權採取一切合法追討行動。
借款人簽署: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出借人簽署: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見證人簽署(如有):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寫好之後,最好雙方各執一份,並將款項轉帳記錄(銀行過數單、轉數快截圖)一併保存——呢啲記錄同借據配合,日後舉證會更加完整。
借據駛唔駛蓋章、搵律師見證先算有效?
呢個係最多人問,亦最容易諗錯嘅一點。
借據一定要蓋印花稅或者搵律師見證先有效嗎?
不需要。根據稅務局印花稅網頁所列,須課印花稅嘅文書類別主要係租約、物業轉讓、股票轉讓,以及若干伊斯蘭債券文書——私人之間嘅借據並不在其中,一般毋須為借據本身繳付印花稅。同樣,借據亦毋須搵律師見證或公證先具法律效力:只要內容清楚、雙方自願簽署,並確實有借出款項呢個事實,借據就已經具備法律約束力。
不過,「唔需要」唔等於「唔應該」。見證人雖然唔係法定要求,但實際操作上,如果有第三者喺場見證簽署,日後對方一旦否認曾經簽過,見證人嘅證供可以成為有力的佐證。如果借款金額較大,搵一位雙方都信任嘅第三者見證簽署,係一個值得考慮嘅額外保障——但唔搵都唔會令借據無效。
收息要點寫先啱?放債人條例利率上限
如果借錢俾人係連本帶利咁還,寫清楚利息嘅方式,往往比想像中重要。
私人借錢收息,有冇上限?
有。即使只係一次性借錢俾親戚朋友、並非以經營放債生意為目的,毋須領有放債人牌照,但《放債人條例》(第163章)嘅利率規管仍然適用。根據 CLIC 嘅整理,年利率一旦超過 48%,即屬犯罪行為;介乎 36% 至 48% 之間,貸款會被推定為敲詐性交易,法庭可以拒絕強制執行,即係就算入稟都可能追唔到利息,甚至連本金都有爭議。呢條利率上限本身亦喺 2022年12月30日由原本嘅 60%(敲詐性門檻 48%)調低至現時嘅 48%(敲詐性門檻 36%),追討前記得以現行標準為準。
實際建議: 與其貪心定一個接近上限嘅利率,不如定一個溫和、清楚寫明嘅年利率——例如年息 5% 至 10%——原因好簡單:利率越貼近或超過上限,日後對方抗辯「敲詐性交易」嘅機會就越大,隨時連本金一齊拖落水。如果純粹係朋友之間免息借貸,借據上寫明「不計利息」,反而係最穩妥嘅做法。
借錢俾公司同借錢俾個人有咩分別?
如果借款人係一間有限公司,而唔係自然人,追討嘅思路要稍為調整。
借錢俾公司,追討時要留意咩?
首先,借據上一定要寫清楚係借俾邊間公司(正確嘅公司全名同商業登記證/公司註冊處編號),並由有權代表該公司嘅人士簽署——如果只係一個「股東」或「經理」以個人身份簽名,日後可能會出現「究竟係公司欠、定係嗰個人欠」嘅爭議。其次,追討公司欠款時,被告人一欄要填寫公司嘅正確登記名稱,而唔係老闆個人姓名(除非個人另外簽署咗個人擔保)。另外,公司欠款仲要特別留意對方會唔會喺追討期間結業或申請清盤——一旦進入清盤程序,一般債權人嘅追討會受到限制,須循清盤程序申報債權,所以懷疑對方經營有問題時,宜盡快採取行動。
冇借據都追得到?點樣證明呢筆錢
好多人一開始就冇寫低任何嘢——一句「得,我遲啲還你」,錢就過咗數。冇借據唔代表追唔到,但舉證嘅工夫要做多啲。
冇書面借據,可以點證明對方真係欠緊我錢?
香港法律承認口頭借貸協議,關鍵在於你能唔能夠證明借貸嘅事實同金額。以下幾類證據,缺得越少,追討成功嘅機會越大:
- 銀行過數記錄或轉數快(FPS)記錄:證明款項確實由你戶口轉去對方戶口,日期、金額一目了然
- WhatsApp 或其他訊息記錄:對方確認過借款金額、還款承諾,甚至只係一句「多謝借俾我」,都可以成為佐證
- 部分還款紀錄:如果對方曾經還過部分款項,呢個模式本身已經間接證明咗借貸關係存在
- 見證人:可用,但實際操作上舉證比書面記錄複雜,一般作為輔助

而家先想起要補文件,仲嚟得切嗎?
嚟得切,而且越快做越好。就算之前完全冇留低任何文字,你都可以主動出手:發一個 WhatsApp 訊息,客觀陳述借款金額同日期,請對方確認;又或者直接請對方而家簽一張簡短嘅確認書(承認仍欠住你若干金額)。呢個做法唔單止即時補強你手上嘅證據,對方一旦以書面確認欠款,日後追討時效嘅計算亦可能因此重新起計(詳細嘅追討時效解釋,可以睇返追討欠款前必知的關鍵問題)。

把上述證據整理成清晰時間線之後,如果對方一直已讀不回、拒絕確認,你可以考慮先發一封正式的催款信,逼對方表態;如果仍然置之不理,金額喺 HK$75,000 或以下嘅話,就可以循小額錢債審裁處入稟追討。入稟前,值得花時間參考入稟證據準備指南,將轉帳記錄、對話截圖同(如有)借據逐一整理成一份完整嘅證據冊;如果想有人陪住行一次,亦可以了解下借款追討嘅實務個案實際包括邊啲步驟。
常見問題
冇分別。只要內容清楚、雙方自願簽署,手寫同打字列印嘅借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重點在於內容是否完整、簽署是否齊全,而唔係借據本身嘅製作方式。
唔係。冇寫明還款日期唔代表借款人可以無限期唔還,一般會被視為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歸還(或喺合理通知期後歸還)。不過,為咗避免日後爭議,最好喺借據上清楚寫明還款日期或還款安排。
要小心。網上流傳嘅借據範本,唔少嚟自台灣或其他地區嘅法律網站,當中提及嘅程序、法規同香港並唔相同(例如具體嘅法定要求、法院表格)。建議只採用香港嘅範本,或者以本文提供嘅範本為基礎,並確保內容符合香港嘅實際情況。
視乎你嘅時間成本同金額大小。如果金額喺 HK$75,000 以下,小額錢債審裁處嘅入稟費只係 HK$20 至 120,程序亦相對簡單,毋須律師代表,成本遠低於一般訴訟。就算金額細,只要證據齊全,都值得考慮正式追討——詳細嘅入稟途徑選擇,可以參考追討欠款完全指南。
追討易並非律師事務所,本文僅供一般程序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以香港法律及審裁處裁決為準。
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並非法律意見。本公司並非律師事務所;個別個案請按實際情況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