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不到錢怎辦?追討欠款前必知的 5 個關鍵問題
錢債易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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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知道可以入稟追討,但對細節一知半解——例如「口頭協議算不算數?」、「追討期限是幾多年?」本文解答最常見的 5 個問題。
問題一:口頭協議可以追討嗎?
可以,但舉證難度較高。
香港法律承認口頭合約,但關鍵在於你能否證明協議的存在及其條款。如果你有以下記錄,追討成功的機會大大提高:
- WhatsApp 訊息中對方確認協議或欠款
- 銀行轉帳記錄(可以佐證款項已交付)
- 見證人(雖然可用,但實際操作較複雜)
建議: 即使是朋友之間,所有涉及金錢的協議都應以文字確認。事後補上一句「我確認借左你 HK$15,000,三個月後還」的 WhatsApp,已比完全沒有文字記錄好得多。
問題二:追討期限是幾多年?
一般為 6 年。
根據《時效條例》,大部分合約申索的時效為 6 年,從欠款日期起計。超過這個期限,法院可能拒絕受理你的申索。
以下情況可能影響時效計算:
- 被告書面承認欠款(時效重新計算)
- 被告部分還款(時效重新計算)
- 申索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時效暫停)
重要: 如果你的欠款已接近 6 年,應盡快採取行動。
問題三:對方沒有錢,入稟還有意思嗎?
這是最常被忽略的問題。
勝訴裁決只是「紙上勝利」——你還需要對方實際上有能力支付。如果對方真的沒有資產或收入,執行裁決可能困難重重。
在入稟前,值得考慮:
- 對方是否有工作(可申請薪酬扣押令)
- 對方是否有物業(可申請土地押記令)
- 對方是否有其他可執行資產
如果對方真的一無所有,入稟的效果有限。但許多情況下,對方「裝窮」——正式入稟往往能促使對方認真還款。
問題四:如果對方提出反申索怎辦?
這是合法的,審裁處會一併處理。
被告有權在答辯書中提出反申索,例如指你的服務質素不符合要求,要求賠償。
遇到反申索時:
- 不要慌張——這是正常程序
- 仔細閱讀反申索內容,收集反駁證據
- 在審訊時清楚回應每項指控
有反申索的個案較複雜,建議尋求專人協助準備。
問題五:勝訴後對方拒絕付款,我可以怎樣?
裁決需要主動執行,審裁處不會自動代你追討。
勝訴後,你需要另行申請執行令。常用的執行方式包括:
薪酬扣押令
若你知道對方的僱主,可申請薪酬扣押令,直接從對方薪金中扣除。
扣押令
授權執達主任查封及拍賣對方財物。
土地押記令
在對方物業登記押記,令其在出售物業時須先清還欠款。
破產聆訊
若金額達到一定門檻,可考慮申請對方破產(但費用較高,一般用於較大金額)。
實際操作: 大多數情況下,被告在收到執行令後會主動還款,真正走到扣押財物這一步的個案相對較少。
以上是追討前最重要的 5 個問題。如果你有其他疑問,或想了解自己的個案是否適合入稟,歡迎透過 WhatsApp 免費諮詢。
本文所述時效、扣押令、土地押記令及破產等程序僅屬一般資訊,實際適用條件、金額門檻及最新規定請以法庭或司法機構公布為準,或諮詢合資格律師。本公司並非律師事務所,亦不提供法律意見;個別個案請按實際情況評估。
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並非法律意見。本公司並非律師事務所;個別個案請按實際情況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