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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裁處程序10 分鐘閱讀

小額錢債審裁處流程與聆訊技巧

追討易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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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雕風格獅子身穿整潔恤衫,手持文件夾,穩步走入小額錢債審裁處聆訊室準備自行陳述案情

收到小額錢債審裁處的聆訊通知書,那一刻,很多人心裡第一個念頭都係「驚」。畢竟大部分人一世人都未試過自己一個人企喺法庭度,仲要面對素未謀面嘅審裁官同對方。

其實你毋須太過憂心。香港小額錢債審裁處其中一個最大特點,就是不設律師代表——無論你是申索人定被告,都必須親自出庭陳述案情,審裁官亦會以相對主動、親民嘅方式引導雙方陳述,程序亦比正式法庭寬鬆同非正式得多。這篇文章由出庭前準備、審訊當日每個環節,到陳述及應對盤問技巧,以及勝訴或敗訴後嘅下一步,一次過帶你了解——內容根據香港司法機構及《小額錢債審裁處條例》(第338章)整理。如果你想先了解入稟同追討嘅完整流程,可以參閱小額錢債審裁處完全指南

點解小額錢債審裁處唔准請律師代表

小額錢債審裁處點解唔准請律師出庭?

審裁處處理嘅是不超過港幣75,000元嘅金錢申索,設計目的就是簡化程序、減省成本,讓市民毋須因為訟費過高而卻步。根據《小額錢債審裁處條例》(第338章)第19條(發言權),大律師或律師不得在審裁處代表任何一方發言,除非該名法律執業者本人正是案中的申索人或被告人;至於公司或合夥等非自然人一方,則可以由其高級人員、合夥人,或經審裁處批准的獲授權人士(律師除外)代表。

正因如此,審裁官會採取相對主動的角色,引導雙方陳述案情,你不需要懂得艱深的法律用語,也不需要仿效電視劇中的大狀陳詞。審裁官最重視的是事實清晰、證據充分,而不是陳述技巧是否華麗。


出庭前:形象、心態同資料準備

出庭要著成點?有咩要避忌?

雖然審裁處不要求正式西裝或律師袍,但整潔、得體的衣著仍然重要,這代表你尊重審裁程序,也有助建立審裁官對你的第一印象。

  • 建議:恤衫、有領上衣、西褲或連身裙,深色系為佳
  • 避免:拖鞋、短褲、背心、印有標語或圖案的T恤
  • 保持儀容整潔,避免濃烈香水或配飾過多

點稱呼審裁官、幾時發言先啱?

進入聆訊室後,稱呼審裁官為 「閣下」(Your Honour)「大人」 均可接受,部分審裁官亦會自我介紹稱呼方式。發言前先舉手示意或待審裁官示意你發言,不要搶著說話。

很多人誤以為出庭是要「駁倒」對方、爭辯輸贏,實際上審裁官只想了解事實真相,作出公平裁決。保持冷靜、有條理地陳述事實,遠比情緒化爭辯更有說服力。

陳述要點同文件,點樣先算準備充足?

建議事前寫低一份1至2頁的陳述要點,內容包括:

  1. 事件背景(一兩句交代清楚來龍去脈)
  2. 你追討的金額及計算方法
  3. 對方違反了什麼協議或責任
  4. 你已採取的追討行動(如已發催款信、WhatsApp紀錄)

不需要背誦逐字內容,但要熟習重點,能夠有條理地口頭表達。如果你仲未提交申索書,或者想確保入稟階段已經寫得夠清晰,可以先睇小額錢債入稟狀填寫教學,打好基礎。

文件方面,建議準備兩份完整文件夾,一份自用,一份備用(以防審裁官要求):

文件類型準備方式重要程度
申索書及答辯書副本各準備一式兩份,一份自用一份備用★★★★★
合約 / 協議 / 報價單按日期排序,加上索引標籤★★★★★
WhatsApp / 電郵紀錄印出紙本,並列明對話日期★★★★☆
付款收據 / 銀行紀錄標明每筆款項對應的事項★★★★☆
相片 / 影片證據附上拍攝日期及簡短說明★★★☆☆
證人陳述書(如有)提早通知證人出庭時間★★★☆☆

整理原則:讓審裁官在30秒內找到任何一份文件,切忌臨場翻箱倒篋。想再深入了解證據可以點樣整理得更有系統,可參考入稟前必做:如何準備證據讓你的申索更有力。如果呢啲文件同陳述要點,你想有人事先同你一齊過一次,可以了解下代辦入稟服務嘅應訊準備包咗啲乜。

紙雕風格獅子在家中書桌前,將文件依索引標籤分類,整理成一疊疊文件夾出庭前準備
出庭前:在家整理好加上索引標籤嘅文件夾同文件,一份自用一份備用。

審訊當日流程:由登記到判決

審訊當日流程係點㗎?

聆訊地點一般是九龍深水埗通州街501號西九龍法院大樓B座(審裁處登記處設於B座三樓,小額錢債審裁處諮詢中心則位於B座一樓,查詢熱線 2877 4068)。建議提早15–20分鐘到達,預留時間辦理登記手續及熟悉環境。

整個審訊當日大致按以下步驟進行:

  1. 登記:到達後,先向審裁處職員出示身份證及案件編號辦理登記,確認你已出席;被告亦需辦理同樣手續。
  2. 等候室:通常需要在等候室等候,直至案件被傳召。等候時間因個案而異,建議預留半天時間。
  3. 進入審訊室:審裁官就坐後,雙方分別在指定位置就坐。審訊室相對小型、非正式,不像電視劇中的高堂大庭。
  4. 申索人陳述:審裁官會先請申索人陳述,保持簡潔、以事實為主,說清楚追討什麼、金額多少、對方為何欠款,並提交相關證據。例如:

    「申索人追討 HK$18,000 裝修尾款。根據合約(文件A),工程總值 HK$38,000,已收首期 HK$20,000,尾款於完工後支付。工程已於某月完成,對方亦簽署完工確認書(文件B),但至今拒絕支付餘款。」

  5. 被告答辯:被告有機會就申索人的陳述提出答辯。靜心聆聽,不要打斷,記下對方的論點,準備回應。
  6. 審裁官提問:審裁官可能就雙方陳述提問,釐清爭議點;直接回答問題,不要偏離,若不清楚問題可請求重複。
  7. 申索人回應:就被告的答辯作出回應,重點反駁對方論點,提出反證。
  8. 裁決:審裁官可能即日頒令(當場宣讀裁決),或押後頒令(稍後以書面通知)。

如果你是收到傳票的一方,出庭嘅心態同應對技巧同樣適用,可以先參考收到小額錢債傳票怎辦?被告人完全應對指南,了解應訊流程同準備要點。

紙雕風格獅子在審裁處登記處櫃檯出示案件編號辦理登記,旁邊為等候室座位
審訊當日:先到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再到等候室等候案件被傳召。

陳述證據同應對盤問嘅實戰技巧

陳述時有咩實用技巧令審裁官更易理解?

  • 由淺入深:先講清楚「追討什麼、幾多錢」,再解釋原因及證據
  • 引用文件時說明編號:例如「請參閱文件A,即雙方於某年某月簽署的合約」,方便審裁官對照
  • 語速適中:太急促會令審裁官難以記錄重點,太慢則浪費聆訊時間
  • 只陳述事實,不作人身攻擊:避免「佢個人完全冇誠信」呢類主觀評論,讓證據自己說話

應對盤問,有咩方法可以保持冷靜?

自行出庭最令人緊張的部分,往往是被對方或審裁官盤問。以下技巧有助你保持冷靜、應對得宜:

  1. 停頓思考,不要急於回答:被問到未必立即想到答案的問題時,停頓兩三秒整理思路,比起胡亂回答更好,審裁官不會因為你稍作思考而扣分。
  2. 只回答被問及的問題:不要「順帶」提出多餘資訊,或試圖一次過解釋所有事情,如果對方需要更多資料,自然會再追問。
  3. 不清楚問題時,直接要求重複:「唔好意思,可否重複一次問題?」是完全正常的做法,總好過答錯方向。
  4. 遇到尖銳提問,保持語氣平和:即使對方提出的問題令你感到被冒犯,深呼吸、保持語氣平穩,情緒化反應只會削弱你陳述的可信度。
  5. 承認合理的事實:如果對方指出的是事實(例如「你確實遲咗交貨」),與其硬拗,不如坦承,再解釋背景或補充說明,誠實比狡辯更有說服力。

常見出錯位,提早避免

❌ 情緒化陳述或人身攻擊

「佢呃人」、「佢係大話精」呢類說法對案情毫無幫助,反而令審裁官質疑你的客觀性,只陳述事實,讓證據說話。

❌ 打斷對方發言

即使對方陳述有誤,也應等對方說完,再於你的回應環節提出反駁,不要當場打斷。

❌ 金額計算含糊

「大概兩萬幾」會令審裁官質疑你的申索是否有事實根據,每項損失應逐一列明,總額清晰。

❌ 文件無序

翻箱倒篋找文件,浪費審裁官時間,亦令你顯得準備不足,每份文件應加上索引,按序排列。

❌ 沒有準備對方可能提出的論點

提早設想被告(或申索人)可能提出的抗辯理由,並準備好回應,臨場才不會措手不及。

❌ 遲到或缺席

無故缺席可能導致缺席判決,你的申索有可能被撤銷。如有特殊原因無法出席,務必提早聯絡審裁處申請改期。


審訊之後:勝訴同敗訴點算

勝訴之後仲需要做啲咩?

判決本身不會自動把錢送到你手上,勝方仍然要主動採取執行步驟——司法機構明言,審裁處「不會追迫敗方付款」。如果對方不履行判決,審裁處指引所載的執行方法是申請扣押令狀(Writ of Fieri Facias,俗稱「封票」):在登記處遞交相關表格並繳付費用(55港元),再把令狀連同按金交予執達主任辦事處;之後執達主任會查封判定債務人的財物,並在5個工作天的寬限期後拍賣,不過他不可以強行進入住用處所。要留意,扣押令狀是審裁處官方指引所載的執行方法;至於押記令、扣押入息令等,屬於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層面的一般執行程序,並非審裁處公布的既定程序。

對裁決有意見,可唔可以上訴?

時間相當緊:可在裁斷或命令作出後7天內以「表格8C」向審裁處申請覆核(費用61港元),一般由原審裁官處理;或在書面裁斷/命令送達後7天內以「表格9」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許可。要留意,上訴許可只會在案件涉及法律問題或司法管轄權問題時才批出,純粹不滿裁決結果並不構成上訴理由,而原訟法庭一旦拒絕上訴許可,決定即屬最終。


常見問題


追討易並非律師事務所,本文僅供一般程序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以香港法律及審裁處裁決為準。

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並非法律意見。本公司並非律師事務所;個別個案請按實際情況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