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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裁處程序10 分鐘閱讀

小額錢債入稟狀填寫教學:表格1及2

追討易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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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雕風格獅子伏案專注填寫小額錢債審裁處入稟表格,手執筆桿,桌上放著一張空白表格

被人拖數、追討無門,那種有理說不清的感覺,確實叫人氣結。好在香港有小額錢債審裁處(Small Claims Tribunal)這條路——HK$75,000 或以下的金錢糾紛,毋須聘請律師,個人也可以自行入稟追討。

不過整個程序中最關鍵的一步,往往不是出席聆訊,而是填好入稟時要交的兩份表格。寫得清晰具體,審裁官一看就明白爭議所在;寫得含糊籠統,隨時被要求補交資料、拖慢排期,甚至因舉證不足而輸掉本來有理的官司。如果你想先了解審裁處的整體運作,可以參考小額錢債審裁處完全指南;本文則專門拆解入稟狀(申索書)怎樣寫,並附完整範例及5大常見錯誤。

入稟前先確認:你的個案是否適合審裁處

根據香港司法機構的說明,小額錢債審裁處專門處理不超過 HK$75,000 的金錢申索,這個上限已於 2018 年 12 月 3 日由原本的 HK$50,000 調高,司法管轄權的法律依據見《小額錢債審裁處條例》(第338章)。

小額錢債審裁處可以追討哪些欠款?

常見受理類型包括:

  • 債務:私人借貸、未還信用卡數、貨款等
  • 服務費:已提供服務但未收款,如設計費、裝修費、顧問費
  • 財物損毀:財物被損壞要求賠償,如滲水維修費
  • 已售貨物及消費者申索:交易取消後應退還的訂金、租務糾紛中的按金

審裁處不受理勞資糾紛、收回土地管有權、贍養費,以及誹謗或誣蔑等案件。要留意,你不可以把一筆逾 HK$75,000 的欠款刻意拆分成幾宗申索來遷就上限;但如果金額只是略為超過(例如 HK$80,000),仍然可以選擇放棄超出的部分,以審裁處途徑追討餘額。如果你還沒決定是否值得入稟,不妨先看看入稟前是否應該自行處理還是找人幫手這篇文章的分析。

表格1與表格2:分別要填什麼

不少人以為「入稟狀」是一份文件,其實它是兩份表格,用途完全不同,缺一不可。

表格1同表格2有咩分別?

根據司法機構的說明,申索人核實被告人資料後,需要填妥並遞交表格1和表格2:

表格正式名稱內容
表格1申索書標題:通用表格申索人及被告人(個人、法團、獨資或合夥商號)的全名及地址——必須是香港境內地址,審裁處不接納郵箱地址或轉交地址
表格2申索書以港幣計算的申索款額申索理由、申索款額的分類及每項的計算方法;如篇幅不夠可另加附頁

填寫表格1時務必注意:如對方是有限公司,須填公司全名及註冊辦事處地址(可於公司註冊處查冊);如果是獨資或合夥商號,則須向稅務局商業登記署查閱商業登記申請書核實地址。不可只寫店名、暱稱或通訊地址。

至於表格2的簽署人,也有明確規定:個人申索人須親自簽署並寫上姓名;獨資商號由東主簽署並註明「獨資經營」;合夥商號由其中一名合夥人簽署並註明「合夥人」;法團則須由董事、公司秘書或其他獲授權高級人員簽署,並蓋上公司印章。

紙雕風格獅子在桌前同時舉起兩張空白表格仔細比較,代表表格1與表格2的分別
表格1與表格2用途不同,缺一不可,填寫前應先分清楚。

申索理由怎樣寫才算清晰有力

表格2其中一欄——申索理由,是全份文件最關鍵的部分,也是最多人「肉眼可見」寫得含糊的地方。

申索事項與申索理由應該點寫?

撰寫原則:簡潔、具體、按時序。先一句概括追討什麼(申索事項),再分點交代事件始末(申索理由),每一項都應有日期、金額及對應證據。以下是完整範例:

申索事項(Particulars of Claim)範例:

申索人向被告人追討因提供設計服務而未獲支付的服務費用,合共港幣 $30,000 元正,以及相關利息及訟費。

申索理由(Grounds of Claim)範例:

  1. 申索人與被告人於 2026 年 2 月 1 日透過電郵達成協議,申索人同意為被告人設計公司標誌及網站,總費用為港幣 $50,000 元。
  2. 根據協議,被告人需先支付 $20,000 元訂金,並於項目完成後 14 天內支付餘額 $30,000 元。
  3. 被告人已於 2026 年 2 月 5 日支付訂金 $20,000 元。
  4. 申索人已於 2026 年 3 月 30 日完成所有設計工作並交付,有電郵記錄為證。
  5. 截至入稟日,被告人雖經多次催促,仍未支付尾款 $30,000 元。
  6. 被告人違反雙方協議,申索人現追討上述欠款。

留意範例的特點:每一項都有日期、金額、對應證據,審裁官一看就能掌握爭議重點,不用再靠猜測補完事實。如果入稟前已經寄過正式追討信,信中列明的欠款金額及還款期限,其實也是撰寫申索理由時很好的骨架,可參考追討信(律師信)應該怎樣寫這篇文章。

表格填好之後:如何正確遞交

不少舊資訊會誤導讀者以為可以網上或郵寄入稟,但根據司法機構的最新說明,表格1和表格2必須由申索人親自到審裁處登記處提交,不接受以郵遞、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如果申索人不方便親身前往,可以委派代表代為遞交。

申索表格可以網上遞交或郵寄嗎?

不可以。遞交地點是西九龍法院大樓B座3樓(九龍深水埗通州街501號)的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處;提出申索前如有程序疑問,也可以先到同座B座1樓的審裁處資訊中心查詢,或致電熱線 2877 4068

遞交時須同時繳付入稟費,按申索金額分為四級:

申索金額(港元)入稟費(港元)
不超過 5,00020
超過 5,000 至 25,00040
超過 25,000 至 50,00070
超過 50,000 至 75,000120

(收費表由附屬法例訂定,可能不時調整,以司法機構最新公布為準;上表為 2024 年 10 月生效版本。)

遞交及繳費後,登記處職員會發出表格3(《聆訊日期地點通知書》),列明首次聆訊(簡短提訊)的日期、時間及法庭號數,並由執達事務組以平郵方式將表格1、2、3寄給每一名被告人。要留意,如果提交表格後想修改申索資料,必須以書面向審裁官申請許可,獲批後再親身到登記處辦理及繳付訂明費用——並非隨時可以自行更改,這也是先把資料填準確的重要原因。

表格只是起點:其後還有簡短提訊、可能的續訊及審訊。就算最終勝訴,判決也不會自動執行——審裁處官方指引所載的執行方法,是向登記處申請扣押令狀(俗稱「封票」,費用$55),交由執達主任查封被告財物,5個工作天寬限期後可拍賣,但執達主任不可強行進入住用處所。至於扣押債權令、押記令等,屬於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的一般執行程序,並非小額錢債審裁處公布的既定程序。如果你想有人陪你行齊呢幾步——由填表到遞交,可以了解下代辦入稟服務包咗啲乜。

紙雕風格獅子在審裁處登記處櫃檯將表格親自遞交給職員,並繳付入稟費
表格1和表格2必須親自或委託代表到登記處遞交,並即場繳付入稟費。

5大常見錯誤(入稟前必看)

  1. 被告資料不準確:填了暱稱或不完整公司名,導致文件無法有效送達、程序拖延,甚至令審裁處無法繼續處理申索。
  2. 申索理由含糊:只寫「欠款 $50,000」,沒交代背景、合約條款及欠款如何產生,審裁官難以掌握爭議重點。
  3. 缺乏證據支持:申索理由提及的重要事實,都應有合約、單據、對話記錄等對應證據,否則舉證責任難以完成。
  4. 利息計算錯誤:要追討利息,需列明所依據的合約條款或法例,並清楚列出計算方法,籠統寫「連利息」並不足夠。
  5. 地址填錯:提供通訊地址而非住址/註冊地址,審裁處明確不接納郵箱地址或轉交地址,可能令送件失敗、延誤排期。

哪些文件可以做有力證據

正式合約、報價單、發票、收據、銀行月結單、支票副本、來往電郵,以及 WhatsApp/Signal/WeChat 等對話記錄(須清晰顯示日期及身分)、相片或影片等,均可作證據。建議盡量以銀行過數留下付款軌跡,避免純現金交易,日後舉證會困難得多。如果你不確定手上的資料是否足夠、或應該怎樣整理成呈堂文件,可以參考小額錢債審裁處證據準備指南,裡面有更詳細的分類與呈交格式建議。

常見問題


追討易並非律師事務所,本文僅供一般程序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以香港法律及審裁處裁決為準。

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並非法律意見。本公司並非律師事務所;個別個案請按實際情況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