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钱债入禀状填写教学:表格1及2
追讨易编辑部

被人拖数、追讨无门,那种有理说不清的感觉,确实叫人气结。好在香港有小额钱债审裁处(Small Claims Tribunal)这条路——HK$75,000 或以下的金钱纠纷,毋须聘请律师,个人也可以自行入禀追讨。
不过整个程序中最关键的一步,往往不是出席聆讯,而是填好入禀时要交的两份表格。写得清晰具体,审裁官一看就明白争议所在;写得含糊笼统,随时被要求补交资料、拖慢排期,甚至因举证不足而输掉本来有理的官司。如果你想先了解审裁处的整体运作,可以参考小额钱债审裁处完全指南;本文则专门拆解入禀状(申索书)怎样写,并附完整范例及5大常见错误。
入禀前先确认:你的个案是否适合审裁处
根据香港司法机构的说明,小额钱债审裁处专门处理不超过 HK$75,000 的金钱申索,这个上限已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由原本的 HK$50,000 调高,司法管辖权的法律依据见《小额钱债审裁处条例》(第338章)。
小额钱债审裁处可以追讨哪些欠款?
常见受理类型包括:
- 债务:私人借贷、未还信用卡数、货款等
- 服务费:已提供服务但未收款,如设计费、装修费、顾问费
- 财物损毁:财物被损坏要求赔偿,如渗水维修费
- 已售货物及消费者申索:交易取消后应退还的订金、租务纠纷中的按金
审裁处不受理劳资纠纷、收回土地管有权、赡养费,以及诽谤或诬蔑等案件。要留意,你不可以把一笔逾 HK$75,000 的欠款刻意拆分成几宗申索来迁就上限;但如果金额只是略为超过(例如 HK$80,000),仍然可以选择放弃超出的部分,以审裁处途径追讨余额。如果你还没决定是否值得入禀,不妨先看看入禀前是否应该自行处理还是找人帮手这篇文章的分析。
表格1与表格2:分别要填什么
不少人以为「入禀状」是一份文件,其实它是两份表格,用途完全不同,缺一不可。
表格1同表格2有咩分别?
根据司法机构的说明,申索人核实被告人资料后,需要填妥并递交表格1和表格2:
| 表格 | 正式名称 | 内容 |
|---|---|---|
| 表格1 | 申索书标题:通用表格 | 申索人及被告人(个人、法团、独资或合伙商号)的全名及地址——必须是香港境内地址,审裁处不接纳邮箱地址或转交地址 |
| 表格2 | 申索书 | 以港币计算的申索款额、申索理由、申索款额的分类及每项的计算方法;如篇幅不够可另加附页 |
填写表格1时务必注意:如对方是有限公司,须填公司全名及注册办事处地址(可于公司注册处查册);如果是独资或合伙商号,则须向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查阅商业登记申请书核实地址。不可只写店名、暱称或通讯地址。
至于表格2的签署人,也有明确规定:个人申索人须亲自签署并写上姓名;独资商号由东主签署并注明「独资经营」;合伙商号由其中一名合伙人签署并注明「合伙人」;法团则须由董事、公司秘书或其他获授权高级人员签署,并盖上公司印章。

申索理由怎样写才算清晰有力
表格2其中一栏——申索理由,是全份文件最关键的部分,也是最多人「肉眼可见」写得含糊的地方。
申索事项与申索理由应该点写?
撰写原则:简洁、具体、按时序。先一句概括追讨什么(申索事项),再分点交代事件始末(申索理由),每一项都应有日期、金额及对应证据。以下是完整范例:
申索事项(Particulars of Claim)范例:
申索人向被告人追讨因提供设计服务而未获支付的服务费用,合共港币 $30,000 元正,以及相关利息及讼费。
申索理由(Grounds of Claim)范例:
- 申索人与被告人于 2026 年 2 月 1 日透过电邮达成协议,申索人同意为被告人设计公司标志及网站,总费用为港币 $50,000 元。
- 根据协议,被告人需先支付 $20,000 元订金,并于项目完成后 14 天内支付余额 $30,000 元。
- 被告人已于 2026 年 2 月 5 日支付订金 $20,000 元。
- 申索人已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并交付,有电邮记录为证。
- 截至入禀日,被告人虽经多次催促,仍未支付尾款 $30,000 元。
- 被告人违反双方协议,申索人现追讨上述欠款。
留意范例的特点:每一项都有日期、金额、对应证据,审裁官一看就能掌握争议重点,不用再靠猜测补完事实。如果入禀前已经寄过正式追讨信,信中列明的欠款金额及还款期限,其实也是撰写申索理由时很好的骨架,可参考追讨信(律师信)应该怎样写这篇文章。
表格填好之后:如何正确递交
不少旧资讯会误导读者以为可以网上或邮寄入禀,但根据司法机构的最新说明,表格1和表格2必须由申索人亲自到审裁处登记处提交,不接受以邮递、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如果申索人不方便亲身前往,可以委派代表代为递交。
申索表格可以网上递交或邮寄吗?
不可以。递交地点是西九龙法院大楼B座3楼(九龙深水埗通州街501号)的小额钱债审裁处登记处;提出申索前如有程序疑问,也可以先到同座B座1楼的审裁处资讯中心查询,或致电热线 2877 4068。
递交时须同时缴付入禀费,按申索金额分为四级:
| 申索金额(港元) | 入禀费(港元) |
|---|---|
| 不超过 5,000 | 20 |
| 超过 5,000 至 25,000 | 40 |
| 超过 25,000 至 50,000 | 70 |
| 超过 50,000 至 75,000 | 120 |
(收费表由附属法例订定,可能不时调整,以司法机构最新公布为准;上表为 2024 年 10 月生效版本。)
递交及缴费后,登记处职员会发出表格3(《聆讯日期地点通知书》),列明首次聆讯(简短提讯)的日期、时间及法庭号数,并由执达事务组以平邮方式将表格1、2、3寄给每一名被告人。要留意,如果提交表格后想修改申索资料,必须以书面向审裁官申请许可,获批后再亲身到登记处办理及缴付订明费用——并非随时可以自行更改,这也是先把资料填准确的重要原因。
表格只是起点:其后还有简短提讯、可能的续讯及审讯。就算最终胜诉,判决也不会自动执行——审裁处官方指引所载的执行方法,是向登记处申请扣押令状(俗称「封票」,费用$55),交由执达主任查封被告财物,5个工作天宽限期后可拍卖,但执达主任不可强行进入住用处所。至于扣押债权令、押记令等,属于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的一般执行程序,并非小额钱债审裁处公布的既定程序。如果你想有人陪你行齐呢几步——由填表到递交,可以了解下代办入禀服务包咗啲乜。

5大常见错误(入禀前必看)
- 被告资料不准确:填了暱称或不完整公司名,导致文件无法有效送达、程序拖延,甚至令审裁处无法继续处理申索。
- 申索理由含糊:只写「欠款 $50,000」,没交代背景、合约条款及欠款如何产生,审裁官难以掌握争议重点。
- 缺乏证据支持:申索理由提及的重要事实,都应有合约、单据、对话记录等对应证据,否则举证责任难以完成。
- 利息计算错误:要追讨利息,需列明所依据的合约条款或法例,并清楚列出计算方法,笼统写「连利息」并不足够。
- 地址填错:提供通讯地址而非住址/注册地址,审裁处明确不接纳邮箱地址或转交地址,可能令送件失败、延误排期。
哪些文件可以做有力证据
正式合约、报价单、发票、收据、银行月结单、支票副本、来往电邮,以及 WhatsApp/Signal/WeChat 等对话记录(须清晰显示日期及身分)、相片或影片等,均可作证据。建议尽量以银行过数留下付款轨迹,避免纯现金交易,日后举证会困难得多。如果你不确定手上的资料是否足够、或应该怎样整理成呈堂文件,可以参考小额钱债审裁处证据准备指南,里面有更详细的分类与呈交格式建议。
常见问题
只要执达事务组已按规定以平邮方式将文件送达被告人最后知悉地址,而被告人无合理辩解缺席聆讯,申索人提出充分证据支持申索的话,审裁官可以判被告人败诉。故此,被告地址是否准确,直接影响能否成功送达。
可以,但时间相当紧——只有 7天,逾期一般不获受理。想向原审裁官申请覆核,须于裁断或命令作出后7天内提交「表格8C」(费用 $61);如果想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申请上诉许可,则须于书面裁断或命令送达后7天内提交「表格9」,而且上诉理由只限于法律论点或审裁处超越司法管辖权,不能单纯因为不满结果。
法律上申索人需亲自处理,因为《小额钱债审裁处条例》(第338章)第19条订明,大律师或律师一般不得在审裁处代表任何一方发言。不过,你可以委托入禀顾问协助整理证据、草拟申索书及陪同出席聆讯,减低出错及临场压力;如果还在犹豫应否自己包办全部程序,这篇比较自行处理与寻求协助的文章或者可以帮你理清思路。
追讨易并非律师事务所,本文仅供一般程序资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情况以香港法律及审裁处裁决为准。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并非法律意见。本公司并非律师事务所;个别个案请按实际情况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