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钱债审裁处申索上限 HK$75,000
追讨易编辑部

被人拖欠金钱,那种感觉其实不好受。可能是租客欠下的几个月租金,可能是卖出货物后迟迟收不到的尾数,也可能是借给朋友、却始终等不到回音的一笔钱。金额或许不算庞大,却总让人又气又无奈——想追讨,又担心程序复杂、要花大钱请律师,最后得不偿失。
好消息是,香港其实有一个专门为这种情况而设的地方:小额钱债审裁处(Small Claims Tribunal)。它的设计原意,正正是让普通市民毋须律师、也能用相宜的费用,自行追讨较小额的欠款。这篇文章会一步一步带你了解申索上限、入禀费用、实际程序、是否需要律师,以及胜诉之后如何真正把钱收回来——内容全部根据香港司法机构及《小额钱债审裁处条例》(第338章)的公开资料整理。
小额钱债审裁处处理哪些申索
在花时间准备文件之前,最值得先弄清楚一件事:你的情况,究竟适不适合交给小额钱债审裁处处理?这一步看似基本,却能替你省下不少冤枉路。
小额钱债审裁处根据《小额钱债审裁处条例》第5条行使司法管辖权,处理基于合约、准合约或侵权而引起、金额不超过指定上限的金钱申索,但《条例》另有订明若干不属审裁处受理范围的事项。整套程序刻意设计得简单、非正式,就是为了方便市民亲自处理。
小额钱债审裁处的申索上限是多少?
答案是 75,000 港元。这条界线在 2018 年 12 月 3 日由原本的 50,000 港元调高,换句话说,只要欠款金额在这个范围之内,你就有机会循审裁处这条较简单的途径追讨。
要留意的是,申索金额不可以刻意拆细来迁就上限;但假如你的欠款只是略为超过 75,000 港元,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你可以选择放弃超出的部分,再以审裁处途径追讨余额。
至于哪些纠纷适合交给审裁处,常见的例子包括:
- 业主追讨租客拖欠的租金
- 买卖货物或提供服务后,一直收不到的款项
- 个人之间的借贷纠纷
- 因对方违反合约而造成的金钱损失
不过,如果事情涉及土地业权争议、婚姻及家事、刑事事宜,又或者金额超过 75,000 港元而你不愿放弃超额部分,那就要循其他法院或途径处理了。
入禀前可以先考虑的选项
先别急著入禀。有时候,一步之差就能省回不少时间和精力——在正式提出申索之前,其实还有几条路可以先试一试。
一定要入禀才能追讨欠款吗?
不一定。很多时候,一封列明欠款金额、日期和还款期限的正式追讨信(催款信),或者一次认真的协商、调解,已经足以解开僵局,根本无须走到入禀这一步。但话说回来,如果对方一直已读不回、甚至失去联络,或已经明确拒绝付款,那么及早入禀反而更稳妥。是否亲自入禀、还是委托他人协助代办,最终还是要看你和对方的实际情况。如果你倾向由熟悉流程嘅人陪住行一次,可以睇下代办入禀服务实际包咗边啲步骤、大概点收费。
入禀程序:由填写表格到聆讯
说到「入禀」,不少人第一个反应是:会不会很复杂、很吓人?其实不会。整个流程有清晰的步骤,只要按部就班,一般市民都应付得来。
如何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
简单来说,你需要亲自填妥并递交两份表格——「表格1」(申索的标题:一般表格)和「表格2」(申索书)——然后缴付入禀费。表格1填写各方的姓名及香港地址;表格2则列明申索金额、理据和计算方式,并由你亲自签署(逐格填写示范与五个最常见错误,见小额钱债入禀状填写教学)。
之后的程序,大致是这样走的:
- 提交及缴费:亲身到审裁处登记处递交表格1及表格2,并缴付入禀费。
- 送达文件:由法庭执达主任(Bailiff)将表格1、2连同载有聆讯日期的「表格3」,以普通邮递方式送达各被告人;首次聆讯一般会编排在入禀日期起 60 天内。
- 首次聆讯:审裁官会将案件分类为有争议或无争议、尝试促成和解,并在有需要时发出程序指示。
- 续聆讯:如果案件有争议,可能需要一次或多次续讯来处理程序上的事宜。
- 正式聆讯:各方宣誓后作证,并接受对方盘问;程序不拘形式,但把证据与文件准备充分、以及临场陈述与应对的技巧,始终是关键。
- 判决:由审裁官作出裁断或命令。
如果你身处另一边——是收到审裁处传票的被告人——应诉的时限与正确做法,见收到传票怎办:被告人完全应对指南。

费用:入禀费及其他收费
追讨欠款,大家心里最实际的一条问题往往是:值不值得?会不会追讨的成本,比欠款本身还要高?在这一点上,审裁处算是相当体贴——收费并不高。
入禀费按申索金额分为四级,由 20 港元至 120 港元不等,整体远低于较高级别法院的诉讼费用。以下为香港司法机构公布的收费表(收费由附属法例订定,可能不时调整,入禀前请以司法机构最新公布为准):
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需要多少费用?
| 申索金额(港元) | 入禀费(港元) |
|---|---|
| 不超过 5,000 | 20 |
| 超过 5,000 至 25,000 | 40 |
| 超过 25,000 至 50,000 | 70 |
| 超过 50,000 至 75,000 | 120 |
除了入禀费,还有一些常见收费值得心里有数:申请覆核、申请作废裁断或命令、或申请上诉许可,各为 61 港元;传票连文本(包括送达,每名证人)为 33 港元;提交执行令状为 55 港元;提交经修订的文件则为 20 港元。(各项收费的详细拆解,以及「值不值得追讨」的计算,见费用完整指引。)
是否需要律师?法律援助又是否适用
「我是不是要先请个律师?」这大概是最多人心里打鼓的问题。答案,可能会让你松一口气。
小额钱债是否需要律师?
不需要——事实上,程序上一般也不容许律师代表。根据《小额钱债审裁处条例》(第338章)第19条(发言权),大律师或律师不得在审裁处代表任何一方发言,除非该名法律执业者本人正是案中的申索人或被告人。也就是说,个人申索人一般要亲自出庭陈述(无律师自行出庭的实用技巧);至于公司或合伙等非自然人一方,则可以由其高级人员、合伙人,或经审裁处批准的获授权人士(律师除外)代表。这样的安排并非刁难,而是刻意降低市民追讨小额债务的门槛和成本。当然,如果案件其后上诉至原讼法庭,那时当事人就可以聘请律师处理上诉了。
小额钱债的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一般不可以。法律援助署的普通法律援助计划,明确不涵盖小额钱债审裁处及劳资审裁处的申索,所以千万别以为审裁处案件可以拿法援。不过,也不是完全孤立无援——以下几个免费的官方渠道,值得记下:
- 当值律师服务——免费法律咨询计划:由义务律师就你的法律状况提供初步意见(只属初步意见,不设后续跟进或代表服务)。
- 小额钱债审裁处咨询中心(西九龙法院大楼B座1楼)及审裁处登记处热线 2877 4068:提供程序上的协助和表格样本,不过职员不会提供法律意见。
(此外,部分政府或社区机构也就一般民事程序问题提供免费咨询,但是否适用、以及有没有入息要求,则要看个别计划而定。)
判决之后:如何执行
打赢了,是不是就等于拿回钱?这里有一个容易被忽略、却非常重要的现实:胜诉,其实只是收回欠款的第一步。
胜诉后对方仍然不还款,怎么办?
先说清楚:判决本身不会自动把钱送到你手上,胜方仍然要主动采取执行步骤。司法机构也明言,审裁处「不会追迫败方付款」。审裁处指引所载的执行方法,是申请扣押令状(Writ of Fieri Facias,俗称「封票」):你在登记处递交相关表格并缴付费用(55 港元),再把令状连同按金交予执达主任办事处;之后执达主任会查封判定债务人的财物,并在 5 个工作天的宽限期后拍卖,不过他不可以强行进入住用处所(完整的执行步骤,以及封票不成时可以怎样做,见胜诉后如何执行小额钱债裁决)。

要提一句:扣押令状是审裁处官方指引所载的执行方法;至于扣押债权令、押记令等,属于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层面的一般执行程序,并非审裁处公布的既定程序,别把它们混为一谈。
如果你对判决有保留,想申请覆核或上诉许可,时间相当紧:可在裁断或命令作出后 7 天内以「表格8C」向审裁处申请覆核(费用 61 港元),一般由原审裁官处理;或在书面裁断/命令送达后 7 天内以「表格9」向高等法院申请上诉许可。要留意,上诉许可只会在案件涉及法律问题或司法管辖权问题时才批出,而原讼法庭一旦拒绝上诉许可,决定即属最终。
常见问题
一般而言,首次聆讯会编排在入禀日期起计 60 天内,实际日期以法庭发出的通知(表格3)为准。
有,但没有一个「一刀切」的数字。追讨的时效要看申索的性质和事由,由《时效条例》(第347章)规范。稳妥起见,入禀前最好就你自己的情况查清楚适用时效,而不是随便套用一个笼统的年期。
根据司法机构的说明,表格1及表格2须亲身到审裁处登记处递交。入禀前,可以先到 judiciary.hk 下载表格并查阅最新安排。
追讨易并非律师事务所,本文仅供一般程序资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情况以香港法律及审裁处裁决为准。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并非法律意见。本公司并非律师事务所;个别个案请按实际情况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