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单位出租后才渗水,该追究业主还是租客?
追讨易编辑部

楼下单位天花渗水,一查源头原来喺楼上——但楼上单位原来租咗畀人,业主根本冇住喺度。呢个时候,好多苦主第一个反应系去信业主,但业主未必肯应,甚至反问:「间屋而家有人租紧,关我咩事,你去揾𠮶个租客啦。」
呢种情况同一般楼上渗水唔一样:本网其他渗水文章讲嘅,要么系业主自住单位渗落楼下(楼上私人单位渗水点追讨),要么系你自己嘅业主对你负嘅维修责任(天花渗水三年后成功追回维修费嘅个案)。但呢篇文讲嘅,系你同楼上单位𠮶个业主同租客都冇租约关系——你系第三方街坊,要自己谂清楚应该追边个。
楼上单位有人住紧,渗水责任点解特别难搞?
一般楼上渗水,源头同责任人通常都几直接:业主自己住紧,渗水多数同佢自己嘅管道、装修有关。但楼上单位一旦租咗畀人,情况就分做两层:业主唔喺度住,未必第一时间知道单位有问题;租客日日用紧个单位,但佢同你之间冇任何合约关系,佢会唔会理你都系未知数。
呢种「业主唔知情、租客唔认头」嘅局面,令好多受影响嘅住户卡喺中间——连应该去信边个都未搞清楚,就已经浪费咗好多时间。
责任睇边个知情又冇处理,唔系睇边个层楼高
香港法律入面,渗水呢类滋扰嘅民事责任,并唔系自动跟业权或者楼层去分,而系要睇边个对渗水源头「知情」——即系实际知道,或者以合理谨慎程度应该知道——但又冇喺合理时间内采取行动处理。社区法网(Family CLIC)就讲得好清楚:申索人要证明渗水源头嚟自被告嘅单位,而且被告已经知情(实际知悉或者推定知悉)但冇喺合理时间内补救,先至需要负责早前嘅损失;如果对方一收到你投诉就已经跟进,佢喺收到投诉之前嘅损失通常唔使负责。
呢个原则套用落嚟,业主同租客边个要孭镬,其实要分开睇:
| 情况 | 一般责任谁属 |
|---|---|
| 源头系楼上单位嘅喉管老化、结构性防水失效(业主应该知道,租客只系使用者) | 通常系业主 |
| 租客自己疏忽——例如放喉唔理、私自改动喉管、长期唔通知业主漏水 | 通常系租客 |
| 业主同租客都知情,但双方一直互相推搪冇跟进 | 两者都可能要负责,视乎边个嘅不作为导致损失延续 |
中原测量师行一篇专讲出租单位爆水管嘅文章都提到,责任要睇租约点写、同埋源头系咪自然老化定系人为损坏,先至可以判断业主定租客要孭;另一篇专门讲渗水法律嘅指南亦都指出,责任唔系按楼层高低决定,而系要视乎渗水源头、物业权责,同边一方有法律责任先可以判断——业主、租客定系两者一齐孭,都要逐个案睇清楚先可以判断。
查得到业主,未必查得到租客系边个
就算你已经搞清楚原则上边个要孭镬,第三方街坊仲有一个现实难题:你连楼上单位而家住紧边个都未必知。土地注册处嘅查册服务,得返显示物业嘅登记业主资料(包括姓名、业权纪录),并唔会显示单位现正租咗畀边个,因为租客本身唔系注册业权嘅一部分。
咁即系话,如果你想直接揾租客理论,好多时查册都帮唔到你。实务上比较稳阵嘅做法,系将信件同投诉一并寄畀「业主/占用人」(The Owner/Occupier),或者透过大厦管理处、业主立案法团转交,等实际居住嘅租客都收到通知——呢个做法同时解决咗「知情」呢个关键条件:一旦你有纪录证明你已经通知咗业主同单位嘅占用人,之后对方就好难再讲唔知情。
分唔清源头?联合办事处新程序点帮到你
单凭肉眼睇渗水位置,好多时判断唔到源头真正喺边、又算唔算「业主应该知情」嘅结构性问题。呢个时候可以向屋宇署及食物环境卫生署联合办事处举报(致电1823或者网上递交),由专业人员实地调查。
联合办事处喺一般情况下会喺收到举报后嘅6个工作天内联络举报人,并安排人员到现场视察、进行系统性嘅非破坏性测试嚟确定源头。由2026年7月16号起,联合办事处引入红外线热像分析,配合原有嘅电子含水量探测,简单个案最快可以喺收到举报后大约14个工作天内,向怀疑渗水单位发出「建议维修通知」,比旧机制快大约57个工作天;收到通知嘅业主有28日时间自行检验同完成维修。如果业主逾期仍未处理,联合办事处会进行第二、三阶段嘅深入调查,其后可以发出「妨扰事故通知」,并向唔遵办嘅业主追收检验费用(一般约HK$17,000)。
要留意,联合办事处嘅角色始终系调查同跟进滋扰,并唔会判边个要赔你几多钱;佢嘅调查结果,包括边个单位收到「建议维修通知」,可以成为你日后追讨嘅重要证据,但索偿始终要你自己另外提出。

追讨前要准备嘅证据
无论最终系向业主定租客追讨,甚至两者一齐追,证据齐全先至有底气:
| 证据类型 | 建议做法 |
|---|---|
| 土地注册处查册纪录 | 证明楼上单位嘅登记业主身份,作为第一封信件嘅收件人依据 |
| 寄畀「业主/占用人」嘅书面通知 | 内容清楚讲明渗水情况同要求,并保留寄出纪录(作为对方「知情」嘅时间起点) |
| 联合办事处调查结果/建议维修通知 | 保留正本及副本,尤其系指出源头同怀疑单位嘅部分 |
| 独立验楼师/水喉匠意见 | 判断源头究竟系结构性老化定系使用者自己嘅疏忽损坏 |
| 渗水位置相片/影片 | 由发现当日起持续记录,附日期时间,显示问题持续咗几耐 |
| 维修报价单(2–3份) | 列明项目、物料及人工费用,方便计算索偿金额 |

证据要点如何整理成呈堂文件,可以参考小额钱债审裁处证据准备指南;如果想入禀前先发一封正式追讨信,格式可以参考追讨信(催款信)范本。同本网另一篇讲天台渗水责任分岔口嘅文章一样,呢类个案最终睇嘅都唔系边个讲得动听,而系你手上摆唔摆得出对方知情但冇跟进嘅纪录。
分唔清追边个?点样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
如果业主同租客都拖延、互相推搪,而损失金额(连同已产生及预计损失)不超过HK$75,000,就可以考虑向小额钱债审裁处提出申索。
正式入禀前,建议先向业主同租客分别发出书面追讨信,清楚列明追讨金额同期限,并保留寄出纪录。若对方仍然置之不理,就可以亲身到审裁处登记处递交表格1及表格2、缴付入禀费正式入禀——入禀费按申索金额分四级:不超过HK$5,000收取HK$20;HK$5,001至HK$25,000收取HK$40;HK$25,001至HK$50,000收取HK$70;HK$50,001至HK$75,000收取HK$120(收费由附属法例订定,入禀前宜以司法机构最新公布为准)。
被告一栏,如果证据清晰指向单一一方(例如联合办事处嘅建议维修通知明确指向业主嘅结构性问题),就填该方姓名;如果证据显示业主同租客都可能有责任,或者你仲未能确定边个先系真正源头,可以将两者一齐列为共同被告,交由审裁官视乎双方证据判断责任谁属同比例。如果你想有人陪你由查册、发信到入禀每一步一齐行一次,可以了解下代办入禀服务实际包咗边啲步骤、大概点收费;就算你已经清楚自己更似边一种渗水纠纷,都可以睇返楼上渗水索偿嘅个案处理方法做参考。
要留意,一般涉及财物损毁嘅民事申索,时效为诉讼因由产生之日起计6年内提出,所以宜尽早保留证据、及早行动。就算胜诉,判决都唔会自动执行,对方仍未跟进嘅话,你需要主动申请扣押令状——详情可以参考判决后如何执行小额钱债裁决。
常见问题
业主唔喺单位居住,唔代表佢对单位嘅维修责任自动消失,尤其系源头涉及结构性问题(例如喉管老化)嘅时候。你可以将书面通知同时寄畀「业主/占用人」,并向联合办事处举报,等调查结果话你知源头同怀疑单位。如果业主收到通知后仍然唔处理,呢啲纪录本身就系佢「知情但冇跟进」嘅证据。
土地注册处查册只显示业主资料,唔会显示租客。你可以将信件直接寄去单位地址并注明「致:现居住人/占用人」,或者透过大厦管理处代转。只要有纪录证明你已经合理咁尝试通知,即使唔知道租客真实姓名,都唔会削弱你日后嘅申索。
可以。小额钱债审裁处采用民事案件一般嘅举证标准(相对可能性),并唔要求源头一定要有百分百确定嘅官方结论。只要你有充分证据(例如联合办事处嘅建议维修通知、独立验楼师报告)显示某一方好可能要负责,仍然可以入禀,甚至将业主同租客一齐列为被告,由审裁官根据双方证据判断。
楼上单位租咗畀人先渗水,最头痛嘅往往唔系漏水本身,而系连应该追边个都未搞清楚。只要你搞清楚责任睇嘅系「知情又冇处理」呢个原则、用对方法通知业主同实际居住嘅租客、再配合联合办事处嘅调查,就算一开始查唔到租客系边个,都有清晰嘅法律途径可以追讨。
追讨易并非律师事务所,本文仅供一般程序资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情况以香港法律及审裁处裁决为准。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并非法律意见。本公司并非律师事务所;个别个案请按实际情况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