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禀前准备证据指南:小额钱债审裁处证人陈述书、文件与相片规定
追讨易编辑部

「我有很多相片和讯息,但不知道怎样整理。」这大概是入禀前最让人头痛的一步。手上证据明明不少,却因为零散、缺乏系统,令审裁官在有限时间内难以掌握案情全貌,结果反而削弱了胜算。
其实,小额钱债审裁处对证据的要求并不像正式讼辩那样拘泥形式,但「不拘形式」不等于「随便交」。这篇文章会根据香港司法机构公布的小额钱债审裁处小册子系列——尤其是第4册《小额钱债案件的一般法律程序须知》及第6册《小额钱债案件中的所需文件》——逐一讲解举证责任、证人陈述书、相片及文件提交的实务要求,让你入禀前准备得妥妥当当。如果表格本身还未填好,也可以先参考如何填写申索表格的实用指南。
审裁处对证据有什么要求
在动手整理相片、收据之前,先弄清楚审裁处到底「要什么」,可以省下不少走冤枉路的时间。
小额钱债审裁处采用跟其他法庭一样严格的证据规则吗?
不完全是。根据社区法网(CLIC)的说明,小额钱债审裁处虽属法庭,却毋须像其他法庭一样严格依循证据法规则,程序设计得相对简单、不拘形式。不过,这不代表证据可以随便——司法机构在《小额钱债案件的一般法律程序须知》中清楚写明:诉讼各方都必须搜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案情;一般来说,提出指控一方须负举证责任,但审裁官也可以随时指令另一方提出证据。
可以呈堂的证据形式相当广泛,包括证人的口头证供、文件、照片、录音带、录影带、光碟,或贮存于任何磁带或光碟中的电子资料。换句话说,WhatsApp 截图、银行月结单、录音甚至手机备份,理论上都可以成为证据——关键在于你能否清楚、有条理地把它们呈现出来。
常见证据类型及整理方法
不同类型的证据,整理方式也略有不同。以下是几类最常见的证据及其重点。
相片、讯息及电邮记录应该如何保存和整理?
相片与影片:
- 保留损坏情况、完工状况、现场情况的相片,并确保能显示日期
- 按日期排列,为每张相片加上简短说明(例如「2025年3月10日,天花漏水情况」)
- WhatsApp 相片一般会显示发送日期,是不错的日期佐证
讯息及电邮记录:
- 重点保留对方承认欠款或问题存在的讯息、还款承诺、你发出的催款记录,以及对方拒绝或已读不回的情况
- 截图时确保显示日期及联络人名称,并按时间顺序排列
- 标记关键段落(例如「我会下星期还你」),方便审裁官及对方一眼看到重点
合约、报价单、收据与银行记录:
- 提交原始合约或报价单、付款记录(银行转帐截图、收据)、发票或帐单
- 手写文件要确保字迹清晰;电子文件应打印,不要只依赖手机画面展示
- 银行月结单、转数快记录可以证明款项已转出或已收取,追讨借款、服务费或按金时特别有用
证人陈述书的正确写法
如果你或对方会在审讯中作供,就必须事先准备一份规范的证人陈述书——这是司法机构第6册《小额钱债案件中的所需文件》中著墨最多的部分。
证人陈述书应该包含什么内容、由谁签署?
按官方指引,证人陈述书须包含证人在法庭作证时会陈述的事实,而这些事实必须是证人亲身知道或经历的——如果只是转述别人的说法,审裁官可以不接纳,即使接纳也未必重视。因此:
- 陈述书应该以个人名义作出,不能以法团或商号的名义作出,因为法团和商号本身不是「人」
- 如果诉讼一方是法团或商号,陈述书应由该法团或商号中亲身知道或经历有关事实的高级人员、雇员或其他人士作出
- 通常申索人和被告人都会在庭上作供,因此双方都应该各自准备陈述书;审讯中会作供的其他证人也一样
- 内容用字应简洁但详尽,涵盖所有与申索、反申索及争议事项有关的事实,最好按时间顺序分段,每段编上段落号码
- 陈述书结尾须由证人亲自签名并写上姓名
如果案件涉及审裁官知识范围以外的技术问题——例如维修费用是否合理、货物或服务质素是否达到行内标准——诉讼人可能需要聘请专家证人协助举证,但专家收费可能不菲,不确定是否需要时,可以先向审裁官征询意见。
至于相片或草图,严格来说,拍摄或绘画的人须要出庭作证以证明其真确性;不过如果对方并无要求拍摄者或绘画者亲自呈堂作供,这一步也可以省去。同样道理,如果想以发票、收据、信件等文件作为证据,最好也考虑传召亲身知道文件内容的证人来作供,并由该证人准备陈述书解释文件的内容和重要性。

如果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
有时候,最关键的证人未必愿意主动配合——这种情况官方程序也有安排。
什么是证人传票,几时应该申请?
如果有证人不愿意出席审讯,诉讼人可以向审裁官申请发出证人传票(表格5),以确保该证人会出席审讯作供。按司法机构第5册《怎样准备和进行聆讯或审讯》所述,这项申请应该在审讯日期前至少3个星期提出,表格可向审裁处登记处、资讯中心索取,或于司法机构网页下载,申请人须要支付法例订明的证人费(现行收费表列明每名证人的传票及送达副本费为33港元,另每名由一方传唤的证人交通费为55港元)。
值得留意的是,审裁官会在提讯(mention)阶段跟双方核实是否已经搜集足够证据支持各自的理据——只有在双方都确认不会再提出其他证据时,审裁官才会择定审讯日期。换言之,证人及证据的准备工夫,最好在提讯阶段前就已经到位,如果打算自行应付审讯、无律师代表,也可以参考不请律师出庭审裁处的实用贴士。
文件提交规则:页码、副本与电邮限制
准备好内容之后,「怎样交」同样重要——审裁处对文件形式有几条明确规矩,忽略了随时白费工夫。
文件可以电邮提交审裁处吗?
不可以。根据司法机构《小额钱债案件的一般法律程序须知》第7段,审裁处在一般情况下不接纳以电邮形式提交的任何文件,包括申索书、反申索书、答辩书、证人陈述书,以及任何其他有关的文件证据;以电邮形式对个别案件作出的查询或申请同样不获接纳。换句话说,证人陈述书、相片、文件证据最终都要透过亲身递交或审裁官指示的其他书面方式处理——这也是为什么准备打印本、而不是只靠手机画面展示,会是稳妥得多的做法。
文件应该如何编配页码及提交副本?
诉讼各方应按审裁官发出的指示,把所有证人陈述书和打算用作证据的文件副本提交审裁处,并同时向另一方送达;提交文件的一方则应保留正本,以供审裁官或对方于聆讯、审讯时查阅。
有两点特别容易被忽略:
- 色彩要紧的文件(例如相片)须提交彩色副本。 官方指引明确要求:如果文件本身是彩色的,而彩色的部分具有重要性——例如照片——就应该把彩色副本提交审裁处和向另一方送达;相片应贴在 A4 纸上,每张编上号码。
- 文件须编配页码,方便审裁官及对方引用。 申索人的文件页码以「C」为字头(C1、C2……),被告人的文件页码则以「D」为字头(D1、D2……)。随著案件推进,双方提交的文件会愈来愈多,及早编好页码可以避免审讯时翻找混乱。

整理证据的实用方法与常见错误
有了官方要求作为框架,接下来就是把手上零散的资料组织成一份审裁官能一目了然的证据包。
审讯前应该准备一份怎样的陈述摘要?
除了逐项证人陈述书,建议额外整理三份辅助文件:
时间轴 ——把所有事件按日期排列:
2024-01-15 — 合约签订,收取订金
2024-03-01 — 服务完成,发出发票
2024-03-15 — 第一次催款(WhatsApp)
2024-04-01 — 第二次催款(电邮)
2024-04-10 — 对方回复「下周出数」
2024-05-01 — 对方失联,决定入禀
损失明细表 ——如果涉及多项损失,逐项列明金额及对应文件:
| 项目 | 金额 | 文件 |
|---|---|---|
| 天花维修 | HK$8,200 | 附件 A(报价单) |
| 家私损坏 | HK$6,300 | 附件 B(购买收据) |
| 清洁费 | HK$4,000 | 附件 C(收据) |
| 合计 | HK$18,500 |
陈述摘要 ——1-2 页,涵盖事件简述、损失或欠款金额及计算方式、曾经如何尝试解决、为何需要审裁处介入。这份摘要不能取代证人陈述书,但有助你在审讯中组织思路,不遗漏重点。
准备证据时最常见的错误有哪些?
- 没有按时间排列:所有截图混在一起,审裁官难以理解事件脉络
- 只靠手机展示:审讯时最好备有打印副本,配合前述的页码编排一并提交
- 陈述书写成「听回来」的事:陈述人须陈述自己亲身知道或经历的事实,转述他人说法容易不被接纳
- 缺乏金额佐证:只说损失多少,却没有报价单、收据支持
- 遗漏关键讯息:选择性保留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可能反而令审裁官对整体证据的可信度产生怀疑
如果你还在犹豫应该自行处理整套入禀及举证程序,还是找人协助整理,也可以先看看自行入禀定系揾人帮手:比较指南,再决定最适合自己的做法。想由头了解整个入禀流程,可回到小额钱债审裁处完全指南。如果你想揾人直接帮手核对成份证据清单、甚至陪你入禀,都可以睇下代办入禀服务实际包咗啲乜。
常见问题
如果相片的颜色本身有证明作用(例如证明损坏程度、瘀伤、发霉范围等),官方指引要求提交彩色副本予审裁处及对方,并贴在 A4 纸上逐张编号。黑白打印在这些情况下可能无法完整呈现重点。
可以,口头证供本身也是审裁处承认的证据形式之一,但说服力一般不及书面记录。如果对话发生在电话或当面,建议尽快用讯息、电邮覆述并确认内容(例如「跟进今日电话所讲,你答应本月底前还款」),把口头承诺转化成有时间戳记的书面记录。
不一定。一般的损失金额(例如维修费、购买收据)可以直接以单据和收据佐证,毋须额外聘请专家。只有涉及审裁官知识范围以外的技术性争议——例如维修费用是否合理、专业服务质素是否达标——才可能需要专家证人,但费用可能不轻,建议先评估案件是否真的需要,或向审裁官征询意见。
追讨易并非律师事务所,本文仅供一般程序资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情况以香港法律及审裁处裁决为准。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并非法律意见。本公司并非律师事务所;个别个案请按实际情况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