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金拖欠追討勝訴,全數追回
租客積欠四個月租金,業主成功追回全數欠租
租客以各種理由拖欠四個月租金共 HK$44,000,業主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成功追討全數。
審裁結果小額錢債審裁處 · 申索上限 HK$75,000
實際追回HK$44,000
申索金額HK$44,000
訟費對方承擔
追回比例 — 勝訴,全數追回
- 入稟第 0 日
- 聆訊—
- 裁決第 105 日
同類比較本網 9 宗公開示意個案嘅中位數係 75 日、HK$22,000。呢一宗用咗 105 日,比中位數慢約 30 日。
先傾清楚你單嘢值唔值得追,再決定。評估唔收費。
個案背景
業主在新界持有一個住宅單位,月租 HK$11,000。租客在租約第 14 個月開始以各種藉口拖欠,先稱「出糧延遲」,後稱「單位有問題」,最終積欠四個月租金共 HK$44,000。
業主多次WhatsApp催租,租客偶爾回覆但無實際行動。業主擔心金額接近 HK$75,000 上限,並不確定是否需要另外追討「遲繳利息」。
我們如何協助
我們確認了追討範圍及策略:
- 欠款計算:四個月欠租 HK$44,000,加管理費 HK$2,000(按租約由租客負責),總計 HK$46,000
- 整理催租記錄:WhatsApp 催租記錄時間軸,顯示業主持續催租
- 填寫申索書:以「租金欠款」為申索基礎,附上租約及欠租計算表
審訊結果
審訊當日,租客出庭並聲稱單位有維修問題,但未能提供任何證據。審裁處裁定業主勝訴,頒令租客支付 HK$44,000 欠租及 HK$2,000 管理費,共 HK$46,000。
關鍵成功因素
- 清晰的租約列明每月租金及管理費責任
- 完整的 WhatsApp 催租記錄(顯示業主從未放棄追討)
- 清晰的欠款計算表(按月列明欠款)
本案例為示意個案,根據香港小額錢債審裁處實際處理嘅案件類型改編,並非可識別客戶嘅紀錄。頁內任何結果都唔構成對你個案嘅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