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冇正式合約,只有電郵同 WhatsApp:設計師追回 HK$16,800 尾款
自由設計師同客戶之間冇簽過正式合約,只有一封報價電郵同一堆 WhatsApp。客戶收貨、用咗兩個月,然後話「唔滿意」拒付尾款 HK$16,800。呢宗示意個案講清楚:冇合約點證明有合約、對方用咗你嘅嘢代表咩,以及設計師手上仲有版權呢張牌。
追回比例 — 勝訴,全數追回
- 入稟第 0 日
- 聆訊—
- 裁決第 60 日
同類比較本網 9 宗公開示意個案嘅中位數係 75 日、HK$22,000。呢一宗用咗 60 日,比中位數快約 15 日。
點樣做到?靠呢幾份紀錄
全部係當事人本身已經有嘅紀錄
證據 1報價電郵當合約用
工作範圍、金額、付款時間寫喺同一封電郵,對方一句「照做」,就記錄咗雙方講好咗啲乜。
證據 2WhatsApp 入面嘅確認字句
客戶喺過程中講過「幾靚」、「可以」,直接對應佢後來先提出嘅「唔滿意」。
證據 3對方公開用咗兩個月
社交媒體帖文截圖顯示設計一直用緊——用得,就係收咗貨。
先傾清楚你單嘢值唔值得追,再決定。評估唔收費。
個案背景
當事人係一名自由接案嘅平面設計師,冇公司、冇法律部,接嘅係一間本地零售品牌嘅整套視覺形象項目——品牌標誌、包裝、社交媒體素材。
由頭到尾,雙方冇簽過一份叫做「合約」嘅文件。有嘅係一封列明工作範圍同報價嘅電郵、對方一句「OK 咁就咁做」,同埋成條 WhatsApp 對話。付款講好分兩期:簽咗嗰陣畀 50% 訂金,餘下 50%(即 HK$16,800)喺交齊檔案之後找數。
設計師照計劃交齊嘢。對方下載咗、開始喺社交媒體用。到追尾數嗰陣,對方先話「部分設計未達預期」,拒絕付款,跟住已讀不回,一度仲將設計師 WhatsApp 封鎖咗。

冇正式合約,究竟追唔追得?
呢個係自由工作者問得最多嘅一條問題,而答案同好多人以為嘅相反。
一封報價電郵,可以當合約?
可以。「合約」唔一定要係一份簽咗名嘅文件。一份工作範圍寫得清楚嘅報價電郵,加上對方一句明確嘅「照做」,本身已經記錄咗雙方講掂咗啲乜。
真正決定成敗嘅,唔係有冇一張紙寫住「合約」兩個字,而係你證唔證明到當初講好咗啲乜——做幾多、幾錢、幾時畀。
| 你手上有嘅嘢 | 證明到嘅嘢 | 點解重要 |
|---|---|---|
| 報價電郵(範圍+金額+付款期) | 雙方協議咗嘅內容 | 冇咗呢樣,成單嘢淨係口講無憑 |
| 對方回覆「照做」/「OK」 | 對方接受咗上述條款 | 一句就足夠,唔使簽名 |
| 交付檔案嘅電郵或訊息 | 你已經履行咗你嗰邊 | 對上工作範圍,逐項對得返 |
| 對方確認滿意嘅訊息 | 交付當時冇爭議 | 直接打對面事後先出現嘅「唔滿意」 |
| 對方實際使用嘅截圖 | 對方收咗貨 | 用得,就好難話唔收貨 |
小額錢債審裁處嘅聆訊以不拘形式進行,訴訟各方亦不可以由律師代表出庭,所以審裁官睇嘅係你擺得出咩紀錄,唔係你識唔識用法律字眼。想知道由催款到入稟每一步點行,可以睇自由工作者追討尾款指南;成個服務費拖欠追討嘅處理方法都喺嗰版。
我們如何協助
接手之後,我哋協助當事人有系統咁整理同核實所有紀錄,令申索基礎站得穩。
| 步驟 | 我哋做咗啲乜 |
|---|---|
| 第一步 | 梳理由項目確認電郵、報價單、付款條款到交檔電郵,全部按時序排好,證明工作範圍同實際交付一致 |
| 第二步 | 喺 WhatsApp 對話搵返客戶講過嘅「幾靚」、「可以」等確認字句並截圖存檔 |
| 第三步 | 截取對方社交媒體專頁嘅公開帖文,顯示佢喺項目完成後一直用緊嗰批素材 |
| 第四步 | 整理申索陳述書,列明條款、交付事實同欠款金額,附上完整證據清單 |
| 第五步 | 同當事人預演聆訊可能出現嘅提問,包括點回應「設計未達要求」嘅抗辯 |
對方用咗兩個月,先話唔滿意
呢單嘢最重要嘅一件證據,唔係合約,係對方自己嘅行為。
如果一份設計真係未達要求,正常反應係收到即刻講、要求修改,或者索性唔用。但呢位客戶做嘅係相反:下載、上載、喺自己嘅社交媒體專頁用咗超過兩個月,期間冇提出過任何具體修改要求。
所以「唔滿意」呢個講法,同佢自己做過嘅嘢對唔上。一個人點對待你件作品,往往比佢事後點形容你件作品更有說服力。

設計師手上仲有一張牌:版權
好多設計師唔知,收唔到尾數嗰陣,除咗追錢,手上通常仲有版權呢個角度。
委託咗、畀咗錢,版權係咪自動歸客戶?
唔一定。香港知識產權署講得好清楚:
作品的作者,是作品版權的第一擁有人。……至於委託作品,版權的擁有權則取決於作者與委托人之間的協議。
換句話講,委託同付款本身唔會自動令版權過户——版權歸邊個,要睇當初雙方協議過啲乜。如果由頭到尾冇講過版權點處理,咁邊個係第一擁有人,就唔係一個想當然嘅答案。
呢點喺呢宗個案冇需要行到咁盡,因為單憑合約同使用證據已經足夠。但佢係一張真實存在嘅牌,亦解釋咗點解「交檔前講清楚版權」對設計師咁重要。
⚠️ 版權法複雜,知識產權署自己都提醒有關資料「不能視為法律意見」。我哋唔係律師行,唔會就你單嘢嘅版權立場落判斷。
審訊結果
聆訊當日,對方未能提出具體證據支持「質素不達標」嘅講法,反而喺審裁官追問下承認曾經喺社交媒體使用有關設計超過兩個月,亦未曾喺收到檔案後即時提出任何具體修改要求。
| 項目 | 結果 |
|---|---|
| 裁決 | 設計師勝訴 |
| 判付金額 | HK$16,800(尾款全數) |
| 訟費 | 由對方承擔 |
| 由入稟到裁決 | 約兩個月 |
| 之後 | 對方依裁決期限找數,毋須再入強制執行程序 |
關鍵成功因素
- 報價電郵當合約用:工作範圍、金額、付款時間全部寫喺同一封電郵,令「講好咗啲乜」冇得拗。
- 對方嘅確認訊息:WhatsApp 入面客戶主動表示滿意嘅字句,直接對應後來先提出嘅質素爭議。
- 實際使用構成有力反證:持續公開使用有關設計,本身已經說明咗接受程度。
- 及早保存紀錄:爭議一發生就開始截圖、存檔,令後續整理證據事半功倍。
同類個案點解唔一樣
本網另一宗設計公司追回服務費 HK$22,000 表面上似——同樣係做完設計收唔到尾數。但兩單嘢嘅重心完全唔同:
| 呢一單(自由工作者) | 服務費個案(設計公司) | |
|---|---|---|
| 當事人 | 個人自由接案設計師 | 有登記嘅設計公司 |
| 有冇正式合約 | 冇,只有報價電郵+WhatsApp | 有,簽咗名訂明分期付款 |
| 爭議重心 | 點由電郵同行為砌返出一份合約 | 合約條款點解讀 |
| 對手 | 本地零售品牌 | 初創企業 |
| 最有用嘅證據 | 對方持續使用嘅公開紀錄 | 合約條文本身 |
如果你手上有一份簽咗名嘅合約,睇嗰單會實用啲;如果你同大部分自由工作者一樣,得電郵同 WhatsApp,咁呢單就係你嘅情況。
呢宗個案答咗啲乜
+冇簽正式合約,可以喺小額錢債審裁處追尾數嗎?
可以。「合約」唔一定要係一份簽咗名嘅文件——一封列明工作範圍、金額同付款時間嘅報價電郵,加上對方明確覆一句「照做」,已經記錄咗雙方講好咗啲乜。關鍵唔係有冇一張寫住「合約」嘅紙,而係你證唔證明到當初協議嘅內容。
+客戶收咗貨、用咗幾個月,先話唔滿意,可以唔畀尾數嗎?
對方點對待你件作品,往往比佢事後點形容更有說服力。如果作品真係未達要求,正常會即刻提出修改或者唔用;相反,持續公開使用咗一段時間而期間冇提出過具體修改要求,會大幅削弱事後先出現嘅「質素不達標」抗辯。記得截圖同記低日期。
+設計畀咗客戶,版權係咪自動歸佢?
唔一定。香港知識產權署指出「作品的作者,是作品版權的第一擁有人」,而委託作品「版權的擁有權則取決於作者與委托人之間的協議」。即係話,收咗錢唔等於版權自動過户,要睇當初有冇講過點處理。版權法複雜,署方亦提醒有關資料不能視為法律意見。
+呢類個案通常要幾耐?
呢一宗由入稟到裁決用咗約兩個月。頁頂嘅結果單會自動同本網所有公開示意個案嘅中位數比較,數字跟住個案更新,唔會寫死。實際時間會因應排期、對方有冇應訊、以及裁決後對方幾時找數而不同。
本案例為示意個案,根據香港小額錢債審裁處實際處理嘅案件類型改編,並非可識別客戶嘅紀錄。頁內任何結果都唔構成對你個案嘅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