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整爆喉累樓下滲水?裝修引致滲水責任追討指南
追討易編輯部

裝修入面最常見嘅爭執之一:屋企度緊裝修,隔咗兩日樓下敲門,話天花漏緊水,懷疑你度爆咗喉。呢篇文同時寫俾裝修緊嗰位業主,同埋樓下畀裝修弄到滲緊水嗰位街坊——兩邊處境唔一樣,但最後好多時撞埋同一個地方:小額錢債審裁處。
裝修整爆喉,樓下滲水,法律上邊個要孭?
呢個問題,冇一個政府部門或者司法機構白紙黑字話你知答案。我哋搵齊司法機構、聯合辦事處、屋宇署公開資料,都搵唔到一句專門講「私人單位業主裝修整爆喉,一定要賠樓下」嘅條文。不過都唔代表樓下就白捱——有一個基本嘅普通法原則,喺絕大部分裝修引致嘅損害個案入面都用得到:你出錢叫人喺自己間屋做嘢,工程你委託、你話事,做壞咗累到樓下受損,樓下第一個揾得到嘅通常就係你呢個業主。師傅有冇做錯嘢係另一條問題,同樓下攞唔攞到錢係兩回事(下一part會講)。
呢個係一個一般嘅普通法原則講法,唔係引用邊條政府條文——同佢相對,房屋署嘅裝修承辦商指引白紙黑字寫明,居屋、綠表置居計劃同公屋單位,拆磚或者搬間隔牆引致滲水損害樓下,業主須就此對受影響住戶作出賠償,但呢條只係房委會同業主之間嘅合約條款,只適用於資助房屋。小額錢債審裁處FAQ講到,因滲水引致嘅侵權或者財物損毀,受害人可以向侵權人追討——確認咗追討方法,但冇講邊個一定係侵權人,責任誰屬始終要睇個別個案事實,或者由審裁官判斷。
呢個亦都解釋咗點解「等聯合辦事處判咗先算」呢個諗法喺裝修爆喉個案入面特別行唔通——聯合辦事處好可能根本唔會受理呢類個案(下面第四部分詳細講),樓下如果淨係等一個唔存在嘅「官方判決」,只會白等。
你同師傅嗰筆數,係第二單案,唔係同一單
如果你係裝修緊嗰位業主,可能會諗:「咁即係我一定要包底?我師傅整爆嘅喎!」
樓下追你同你追你師傅,係兩單完全獨立嘅案:樓下唔需要證明係你師傅嘅責任先可以追你,佢哋要證明嘅係損害同你嘅裝修工程有關;至於師傅有冇疏忽、施工手法有冇問題,係你自己另外向師傅追討嘅重點,屬於彌償申索——你先賠咗樓下,再拎返裝修合約、報價單、通訊紀錄追返師傅,舉證完全唔同:要證明師傅有冇違反合約、有冇做漏嘢、有冇跟業界標準施工。
消費者委員會提醒過,動工前應搞清楚邊一方負責提供第三者責任保險或者家居裝修保險,但佢哋調查發現大部分報價單對條款寫得好簡略甚至冇寫,好多業主出事先發現報價單連基本責任分擔都冇寫清楚。如果已經出咗事,你嘅索償對象係師傅(可以參考裝修糾紛追討指南),證據包括裝修合約、報價單、施工相片同片段、通訊紀錄,以及賠俾樓下嗰筆錢嘅單據——一個指住你,一個你指住師傅。
樓下鄰居想追,要企喺邊度先站得住
轉返嚟樓下嗰邊。如果你懷疑係樓上裝修整爆喉,你手上要有嘅嘢,同審裁處「相對可能性」嘅舉證標準要一致——唔需要政府蓋章嘅結論,但需要一條砌得起嘅證據鏈,以下四樣缺一不可:
- 有日期嘅相同片:由第一次發現水漬開始,同一角度、同一位置定期影相,睇到問題點樣惡化。
- 同樓上裝修日期對得上嘅時序:樓上幾時開工、幾時完工,同你發現滲水嘅日期擺埋一齊睇,兩者夾唔夾得上,愈貼近愈有說服力。
- 逐項損毀嘅報價單:牆身翻新、傢俬損毀、清潔分開拎報價,唔好淨係報一個總數。
- 一份源頭調查嘅結果:如果源頭有爭議,一份聯合辦事處嘅調查紀錄,或者獨立驗樓師、水喉師傅嘅私人鑑定報告,可以幫手指向源頭。
呢四樣入面,最多人做漏嘅係「時序」——好多人一發現滲水就即刻搵師傅整咗佢先,冇記低樓上裝修嘅開工、完工日,到入稟先發現得返一堆冇日期嘅相。知道樓上有裝修,就應該喺水漬出現初期主動記低對方大約嘅施工時間。

呢類糾紛入面,「證據夠唔夠力」唔止係憑空講。本網天花滲水三年未獲賠,入稟後成功追回維修費呢宗示意個案(租客同業主之間嘅糾紛)值得參考做法:當事人將三年相同對話按日期整理成時序,將損失拆成牆身、傢俬、清潔三項分開報價,最後追回HK$18,500——關鍵唔係佢遇到嘅事有幾慘,而係點樣將散亂證據變成一份審裁官睇得明嘅文件。
「裝修整爆喉」呢種滲水,聯合辦事處好可能幫唔到手
好多樓下街坊第一時間都會打1823,搵滲水投訴聯合辦事處幫手——呢個諗法冇錯,但要有心理準備:根據聯合辦事處自己嘅說明,由天雨經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者窗戶引致嘅滲漏,以及供水喉管破損引致嘅滲水,正常情況下都唔構成公眾衞生妨擾,聯合辦事處唔會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去執法。換句話講,一單典型嘅「裝修整爆喉」個案,好大機會一開始就跌出咗聯合辦事處嘅執法範圍——民事途徑,好可能係你唯一嘅路。
就算聯合辦事處會受理,佢嘅角色都係執行第132章、消除滲水造成嘅妨擾,屋宇署嘅資料講得好清楚:聯合辦事處唔會參與維修受影響嘅範圍,亦都唔會裁定任何賠償。官方對於索償嘅建議係聘請建築或者法律顧問,按大廈公契要求負責一方停止滲水,或者提出損害賠償申索。
咁樓下街坊仲使唔使打1823?使,但要調返個期望——就算聯合辦事處話呢單唔屬於佢執法範圍,你都會有一份初步調查紀錄,本身就係「時序」證據入面重要一環,可以同民事途徑並行,唔使死等一條路行完先行另一條。
兩邊最終都可能去到小額錢債審裁處
唔理你係裝修業主定係樓下街坊,如果金錢損失喺HK$75,000以內,雙方都有機會撞埋同一個地方——小額錢債審裁處。根據香港司法機構,審裁處嘅司法管轄權(《小額錢債審裁處條例》第338章第5條)明確包括合約、準合約同侵權引起嘅金錢申索,處理範圍亦都明確包括財物損毀。聆訊以不拘形式進行,不容許律師代表任何一方出庭,就算對方請咗律師都唔可以喺庭上代表發言;留意就算你打贏,你自己請律師畀嘅律師費都係攞唔返嘅。
入稟費按申索金額分級——超過HK$5,000至HK$25,000係HK$40,超過HK$25,000至HK$50,000係HK$70,超過HK$50,000至HK$75,000係HK$120(司法機構收費表)。損失超過上限唔可以拆開幾單入稟,但可以放棄超出嘅部分壓返落入稟。時效上,根據CLIC,合約索償(例如追師傅嗰單)須喺違約後6年內展開,涉及人身傷害只有3年——證據會隨時間流失,呢個時限值得記落心度。
如果想搞清楚自己單嘢屬唔屬於審裁處嘅司法管轄範圍,可以參考滲水損失索償完全指南;已經有齊晒相同單據但唔識點寫陳述書,可以了解下代辦入稟服務實際幫到你邊啲位;成類樓上滲水索償嘅處理方法,都集中喺嗰一版。

如果你揸緊嘅係公屋、居屋單位
前面提到,私人單位業主裝修整爆喉要唔要孭樓下嘅損失,冇一條明文法例白紙黑字寫低——但如果你嘅單位屬於居屋、綠表置居計劃或者公共租住房屋,情況就唔同。根據房屋署嘅裝修承辦商指引,拆磚或者搬間隔牆有可能破壞防水層,引致滲水損害樓下同相連單位,而業主須就此對受影響嘅住戶作出賠償——呢一點白紙黑字寫喺房委會文件度,唔係一個一般原則咁講。
留意呢份文件唔規範「業主同師傅之間點分數」,呢part仍然要自己同師傅另外拗掂;對於樓下住戶嚟講,呢份文件係一個有用嘅籌碼,但實際證明責任嘅方法,仍然要跟返上面嘅相同片、時序、報價單嗰一套。
常見問題
樓下追你唔需要你師傅承認錯——佢哋只需要證明損害同你嘅裝修工程有關。你師傅有冇責任係你哋之間另一單案,你可以喺賠咗樓下之後,拎返合約同施工紀錄另外追討。兩單嘢要分開處理。
唔係。聯合辦事處只會執行第132章、消除妨擾,唔會裁定賠償亦唔會參與維修。就算佢話你單嘢唔屬於跟進範圍,你依然可以循民事途徑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或者其他法院提出索償。
小額錢債審裁處程序容許任何一方喺HK$75,000以內入稟,唔一定要先傾掂數。不過入稟之前雙方先傾清楚,通常會慳返時間;傾唔掂,先入稟都唔遲。
先保存證據——有日期嘅相同片、同樓上裝修日期對得上嘅時序、逐項嘅維修報價。你可以搵獨立驗樓師或者水喉師傅做私人鑑定,亦都可以打1823搵聯合辦事處做初步調查,但源頭若係供水喉管破損,聯合辦事處未必跟進到底。
可以,但呢個係一單獨立索償,時效一般係違約後6年內。你需要裝修合約、報價單、施工相片同通訊紀錄,去證明師傅施工有問題;呢個索償唔會因為你賠咗樓下就自動成立,舉證仍然要你自己嚟做。
大廈公契主要規管業主之間、業主同法團之間喺公用地方嘅權責。樓下追業主通常唔係靠大廈公契,而係靠上面第一部分講嘅普通法原則——你委託嘅裝修工程整壞咗人哋間屋,你就係第一個要向樓下負責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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