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滲水索償8 分鐘閱讀

公用喉管滲水邊個賠?法團維修責任同追討對象搞清楚

追討易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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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雕風格走廊場景,天花喉管接口滲出水滴落入紙板水桶,一位休閒打扮嘅年輕男子蹲喺水桶旁抬頭望,一位smart-casual女子企喺佢後面指住條喉管

天花滲水,第一時間諗到嘅通常係樓上單位漏水——但如果樓上業主話「唔關我事」,甚至樓上根本冇人住、又或者你查極都搵唔到樓上有問題,好可能係水源根本唔係嚟自樓上單位,而係嚟自大廈嘅公用地方:天台、外牆、走廊天花,或者服務多過一個單位嘅共用喉管。呢種情況下,追討對象同一般樓上滲水完全唔同——你要搵嘅唔係鄰居,而係業主立案法團

本文會拆解點樣分辨滲水源頭係咪公用地方、法團喺法律上要負乜責任、法團扮唔知點算,以及協商不成點樣循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如果你查到嘅源頭其實係樓上私人單位,可以直接睇返樓上滲水追討完全指南,嗰篇針對嘅係私人單位對私人單位嘅情況,同呢篇唔一樣。

公用地方滲水同樓上單位滲水點分?

分辨源頭係第一步,亦係決定你應該追邊個嘅關鍵——追錯對象,唔單止浪費時間,仲可能要重新嚟過。

邊啲位置算「公用地方」?

以下呢啲位置嘅喉管或者結構出事引致嘅滲水,一般都算公用地方問題:

  • 天台、平台:防水層老化、天台喉管或者去水位淤塞
  • 外牆:外牆磚面或者批盪裂縫滲水入屋
  • 走廊、樓梯等公共空間嘅天花:呢啲地方本身就係公用地方
  • 服務多過一個單位嘅共用喉管:例如去水總管、消防喉等貫穿多層嘅公用設施,同只接駁單一單位嘅私人喉管唔同

相反,如果滲水源頭係樓上單位自己嘅廚廁喉管、冷氣機condensate管或者私人裝修工程出事,就屬於私人單位對私人單位嘅民事糾紛,追討對象係嗰個樓上業主,唔係法團。

點樣先知道源頭喺邊度?

單憑肉眼睇滲水位置未必判斷到源頭,最穩陣嘅做法係向滲水投訴聯合辦事處舉報(致電1823或者網上遞交),由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人員實地檢驗、用儀器鎖定源頭。聯合辦事處處理嘅個案入面,源自天台、平台、外牆或者窗戶嘅雨水滲漏,以及供水喉管損壞造成嘅滲水,一般唔會構成公眾衞生問題;但如果懷疑源頭涉及大廈公用地方,聯合辦事處會勸喻業主立案法團聘請建築專業人士檢查及安排維修——呢一點好重要,等於官方都認定咗呢類個案嘅跟進對象係法團,唔係個別業主。

Papercraft close-up of a leaking cardboard ceiling pipe joint in a common-area corridor with a puddle on the floor, and the EasyDebt origami lion walking past nearby on all four legs, a short distance away.
走廊天花公用喉管接口滲水,呢種源頭一般屬於法團嘅維修責任範圍。

責任誰屬:業主立案法團定管理公司?

好多業主誤會維修公用地方係「管理公司嘅事」,同法團冇關——法律上唔係咁樣,法團同管理公司嘅角色分工要搞清楚。

法團同管理公司,邊個先係法律責任主體?

業主立案法團是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成立嘅獨立法人組織,法律上代表所有業主管理建築物嘅公用部分;法團大會就控制、管理、行政及改善公用地方所作嘅決議,對管理委員會及所有業主均具約束力。換言之,如果公用地方滲水,法律上要負責嘅係法團,而唔係個別業主或者你隔籬單位嘅鄰居。

實務上,法團好多時會聘用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人)執行日常維修工作。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法團獲賦權監察管理人提供嘅服務及維修開支預算——管理人嘅職責包括維修及保養大廈公用地方、保持地方清潔,法團嘅角色係監督而非直接執行,如果管理人失職,法團仲可以終止其委任。所以,即使日常維修係管理公司出面處理,最終嘅法律責任同追討對象,仍然係法團本身。

咁即係要追法團,定係追管理公司?

一般嚟講,你應該向法團追討,而唔係管理公司——除非有清晰證據顯示管理公司本身有獨立疏忽(例如已經接到通知但完全冇跟進,而呢個係管理合約下管理公司自己承擔嘅責任)。大部分小額錢債審裁處嘅個案,被告都係法團而唔係管理公司,因為法團先係公用地方嘅法定管理主體。

法團扮唔知、拖延維修,你可以點做?

同樓上業主拒賠嘅情況相似,法團面對公用地方滲水投訴,反應通常離不開以下幾種。

常見嘅拖延同推搪手法

  • 「未經業主大會通過,冇得郁」:法團以維修開支需要業主大會通過為由,一拖再拖,遲遲唔進行檢驗或者維修
  • 「已經轉俾管理公司跟進」:法團話已經交俾管理公司處理,之後就冇下文,變相互相卸責
  • 「源頭未百分百確定,唔會維修」:即使聯合辦事處已經指向公用地方,法團仍然以「未確定」為由拒絕行動

無論邊種情況,處理方向都係一致:用書面方式正式通知法團(可以透過管理處轉交,或者直接寄信予法團秘書/管理委員會主席),清楚列明滲水位置、你已知嘅調查結果同要求嘅回應期限,並保留全部書面紀錄。如果法團持續冇回應,呢啲紀錄就係日後入稟嘅重要證據,證明你已經合理咁嘗試解決爭議。

追討前要準備嘅證據

無論最終係協商解決定入稟審裁處,證據齊全先至有底氣。

證據類型建議做法
滲水位置相片/影片由發現當日起持續記錄,附日期時間,特別影低天台、外牆或者公用喉管等公用地方嘅狀況
滲水投訴聯合辦事處調查結果/通知申請後保留正本及副本,尤其係指出源頭涉及公用地方嘅部分
獨立驗樓師/水喉匠意見如果聯合辦事處未有定論,可考慮自費委託專業人士出具書面意見
維修報價單(2–3份)列明項目、物料及人工費用,方便計算索償金額
同法團/管理處嘅書面通訊WhatsApp、電郵、信件截圖,標明日期,尤其係法團承認源頭或者承諾跟進嘅部分
業主大會會議紀錄如有討論過相關維修事宜,可作為法團知悉問題嘅證據
Papercraft illustration, in matte cardboard, of a casual young man character standing in a common-area corridor pointing upward at a stained, water-damaged patch on the ceiling.
走廊天花出現水漬,記得影低證據並標明日期,證明法團知悉問題嘅時間點。

證據要點如何整理成呈堂文件,可以參考小額錢債審裁處證據準備指南;如果你想入稟前先發一封正式追討信,格式可以參考追討信(催款信)範本

協商不成?點樣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告法團

如果法團持續拖延或者拒絕維修/賠償,而損失金額(連同已產生及預計損失)不超過HK$75,000,就可以考慮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

入稟前後要注意咩?

正式入稟前,建議先向法團發出一封清晰列明追討金額及期限嘅正式追討信,並保留寄出紀錄。若法團仍然置之不理,就可以親身到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處遞交表格1及表格2、繳付入稟費正式入稟——入稟費按申索金額分四級:不超過HK$5,000收取HK$20;HK$5,001至HK$25,000收取HK$40;HK$25,001至HK$50,000收取HK$70;HK$50,001至HK$75,000收取HK$120(收費由附屬法例訂定,入稟前宜以司法機構最新公布為準)。

被告一欄應填寫法團嘅正式註冊名稱(一般係「XX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呢個名稱可以喺法團嘅通告、大廈管理處或者民政事務總署嘅法團註冊紀錄查閱。聆訊時,審裁官會審視聯合辦事處嘅調查結果、相片證據及維修報價,判斷責任誰屬;如果法團一方對源頭有爭議,審裁官可能要求雙方提交更多證據。

要留意,一般涉及財物損毀嘅民事申索,時效為訴訟因由產生之日起計6年內提出(根據《時效條例》第347章第4(1)(a)條),所以宜盡早保留證據、及早行動,唔好以為調查一日未有結果,追討就可以一直拖落去。

就算勝訴,判決都唔會自動執行,法團仍未跟進嘅話,你需要主動申請扣押令狀——詳情可以參考判決後如何執行小額錢債裁決。如果你想睇吓實際個案點樣處理呢類公用地方滲水糾紛,可以參考樓上滲水索償個案說明;唔想自己由頭研究表格程序,都可以了解下代辦入稟服務包括啲乜同點收費。

常見問題


公用地方滲水最磨人嘅地方,往往係搞唔清楚應該追邊個——鄰居定法團、法團定管理公司。只要你搞清楚源頭、保留齊證據,即使法團一開始扮唔知,最終都有清晰嘅法律途徑可以追討。

追討易並非律師事務所,本文僅供一般程序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以香港法律及審裁處裁決為準。

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並非法律意見。本公司並非律師事務所;個別個案請按實際情況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