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席、影樓爽約或執笠?婚禮商戶按金追討攻略
追討易編輯部

擺酒定咗場地、影樓已經俾晒訂——本來應該係開心事,點知場地臨時話要加錢先肯照原定安排,或者影樓收咗錢之後大半年都未交到相同片,甚至乾脆執笠斷晒聯絡。呢種又嬲又無助嘅感覺,相信唔少準新人都試過:想追返筆錢,又擔心程序複雜、告極都係得個桔。
其實呢類糾紛有明確嘅追討路徑,但追唔追得返,好大程度上取決於商戶仲有冇資產、合約有冇寫清楚,以及你搜集咗幾多證據。呢篇文章會逐一講解合約要點、商戶執笠時嘅現實限制、告董事個人嘅法律界線,以及小額錢債審裁處嘅追討步驟。(本文屬於消費糾紛系列指南之一,同類情況亦可參考網購貨不對辦追討指南及旅行社取消行程退款指南。)
婚禮商戶糾紛嘅常見類型
婚禮相關嘅按金糾紛,大致可以分做兩類,追討重點都唔一樣。
我遇到嘅屬於邊一種?
- 酒席場地爽約或臨時改條款:已經俾咗按金訂低日期,場地卻臨時話要裝修、要求加桌數加價,或者單方面更改原本承諾嘅佈置同菜式。
- 影樓收錢後遲交或唔交:交咗全套攝影/攝錄費用,影樓卻拖足幾個月都未交相未交片,甚至完全失聯或結業。
兩種情況嘅共通點,係你手上一份寫得清清楚楚嘅合約,往往就係決定追討成敗嘅第一關。
簽約前應該寫清楚啲乜
如果仲未簽約,呢一部分特別值得留意;如果已經簽咗,都可以攞返份合約出嚟對照,睇下自己嘅位置有幾穩陣。
婚禮服務合約應該寫明啲乜?
- 日期同時段:擺酒日期、入場同散場時間,改期或取消嘅通知期。
- 最低桌數同加減桌安排:桌數上落嘅通知限期,以及逾期加減桌會唔會有額外收費。
- 取消同賠償條款:邊一方取消要賠幾多、按金喺乜嘢情況下會被沒收,呢啲條款一定要白紙黑字,唔好淨係聽推銷員口頭承諾就算數。
- 影樓交收時限:初剪片、精修相、母帶交收嘅明確日期,逾期未交嘅補救或賠償安排。
推銷員口頭承諾嘅嘢,一到出事嗰陣通常好難舉證——所以簽約前,最好要求商戶將所有口頭承諾寫入合約,或者至少留低書面確認(電郵、WhatsApp)。

商戶執笠按金仲追唔追得返
呢個大概係最多人心急想知嘅問題:商戶已經執咗笠,仲有冇追返按金嘅可能?
公司執笠,按金仲追唔追得返?
答案係:要睇公司仲喺唔喺度經營,同埋仲有冇資產。如果商戶公司仍然運作,只係呢單交易出咗事,追討路徑同一般消費糾紛冇分別——追討信、消委會投訴、以至小額錢債審裁處,都用得著。
但如果公司已經正式結業或者進入清盤程序,情況就複雜得多:就算你入稟打贏官司,攞到一紙判決,一間冇資產嘅公司都好可能無錢可還——判決本身唔會憑空變出錢嚟。可以透過公司註冊處查冊,睇下公司登記狀態係咪仍然生效,亦都可以留意佢有冇進入清盤程序。如果公司仍然有資產(例如仍在營運嘅其他分店、銀行戶口),追討先有實質意義;一間已經人去樓空、冇任何可執行資產嘅公司,就算勝訴,實際收回嘅機會都好微。呢個「已經俾咗錢、服務卻未有履行」嘅本質,同一般服務費爭議嘅追討邏輯其實好接近,都係要先睇清楚對方仲有冇履約或還款能力。
如果你懷疑自己俾人呃,例如商戶喺明知冇能力履行嘅情況下仍然收錢,甚至有蓄意隱瞞經營困難嘅跡象,除咗民事追討,都可以考慮向警方舉報。
可唔可以告董事個人?有限公司嘅責任範圍
呢一點,係好多人追討時最容易誤會嘅地方——公司執笠,係咪即刻可以搵董事個人袋袋平安?
董事個人需唔需要為公司負責?
一般嚟講,唔需要。喺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經營嘅商戶入面,股東嘅責任僅限於佢哋喺公司持有股份嘅價值(即未繳足嘅股款),而唔係無限責任;至於董事,一般情況下同樣毋須為公司嘅債務負上個人責任——呢個就係「有限公司」入面「有限」二字嘅意思。
但係,有兩種情況係例外:
- 董事簽咗個人擔保:如果合約入面有條款要求董事以個人身份為公司嘅履約責任作擔保,咁董事就要按擔保條款承擔個人責任。
- 涉及欺詐或不當得利:如果董事透過不當手段令自己不法得益,或者違反董事職責(例如喺明知公司即將倒閉嘅情況下,仍然故意隱瞞、繼續大量收取按金),就可能要負上個人法律責任。
換句話講,單憑「公司執笠、追唔到公司」呢個事實,一般唔足以支持你直接告董事個人——除非你手上有證據顯示個人擔保或者欺詐成分存在。呢一點喺追討策略上要格外小心,因為錯誤咁樣入稟,隨時得個桔仲要蝕晒時間精力。

追討前必備嘅證據
無論商戶仍在經營定已經執笠,證據都係整件事嘅關鍵。
應該搜集咩證據?
- 合約及訂單確認:簽署咗嘅服務合約、報價單、訂金收據,須清楚列明服務內容同金額。
- 付款紀錄:銀行過數紀錄、信用卡月結單或電子支付(PayMe、轉數快)交易紀錄。
- 溝通紀錄:同商戶或銷售人員嘅 WhatsApp、電郵對話,特別係涉及承諾內容、延誤解釋或拒絕退款嘅部分。
- 時間線記錄:由簽約、交收限期到實際延誤或爽約嘅完整時序,方便日後陳述案情。
想睇更完整嘅證據整理及文件編排方式,可以參考入稟前準備證據指南。
追討步驟:由交涉到入稟審裁處
證據搜集好之後,就可以按以下步驟逐步追討。
第一步:正式追討信
透過書面(電郵或掛號信)向商戶發出正式追討信(催款信),清楚列明按金金額、違約事實同回覆限期。呢一步唔止係俾商戶一個補救機會,亦都係入稟前嘅重要證據。
第二步: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如果直接交涉唔成功,可以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由消委會出面調停。要留意,消委會冇強制執行權,商戶唔一定要跟從調停結果,但實務上唔少個案都經呢個渠道達成退款或補償協議。
第三步:小額錢債審裁處
如果交涉同投訴都未能解決,追討金額喺 HK$75,000 以下嘅個案,可以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入稟,程序毋須律師代表。入稟費按申索金額分為四級:
| 申索金額(港元) | 入稟費(港元) |
|---|---|
| 不超過 5,000 | 20 |
| 超過 5,000 至 25,000 | 40 |
| 超過 25,000 至 50,000 | 70 |
| 超過 50,000 至 75,000 | 120 |
想睇由入稟到聆訊嘅完整流程,可以參考小額錢債審裁處完全指南;如果對方已經進入清盤程序,判決之後嘅追討現實限制,可以睇下債仔公司清盤執笠追討攻略。若你唔想自己由頭研究表格與程序,亦可以參考代辦入稟服務包咗邊啲步驟。想睇按金糾紛喺審裁處點處理,可以參考我哋整理嘅按金糾紛個案說明。
常見問題
如果場地嘅實際狀況同合約承諾有重大出入(例如佈置風格徹底唔同、承諾嘅設施冇咗),可以先要求商戶提供替代方案,如果商戶未能提供合理替代,一般都有理據要求全數退回按金,實務上唔少個案經消委會介入後都能全額退款。
先以書面方式訂立一個合理嘅最後交收限期,並保留所有溝通紀錄;如果超過限期仍未交收,就可以按合約條款要求退款或賠償,再按上文步驟逐步追討。
單憑董事個人資產豐厚,唔係告佢嘅法律基礎。除非你有證據顯示佢曾經簽署個人擔保,或者涉及欺詐、不當得利等情況,否則追討對象一般仍然係公司本身,而唔係董事個人。
追討易並非律師事務所,本文僅供一般程序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以香港法律及審裁處裁決為準。
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並非法律意見。本公司並非律師事務所;個別個案請按實際情況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