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屋整爛傢俬或臨場加價?搬運公司糾紛追討指南
追討易編輯部

搬屋本身已經夠煩,最怕係搬到一半先出事——傢俬整花咗、貴重物品整唔見咗,又或者搬運工人企喺門口話「唔加多筆錢就唔卸貨」。呢種又嬲又無助嘅感覺,相信唔少搬過屋嘅香港人都試過。心裡第一個問題通常係:「我仲有冇得追返?」
答案係:好視乎你落訂嗰陣簽咗啲乜。呢篇文章會由最容易被忽略嘅落訂前準備開始,逐步講解搬運公司嘅法定責任、遇到臨場加價點應對、證據搜集重點,以及最後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嘅步驟。
搬屋糾紛常見類型
搬屋糾紛大致可以分做幾種,追討方向都唔一樣,先搞清楚自己屬於邊一種,先至知道下一步點行。
我遇到嘅屬於邊一種?
- 傢俬或電器搬運途中整爛:搬運工人手法唔小心,或者冇做好保護措施,導致傢俬刮花、電器撞凹甚至無法使用。
- 貨物搬運途中整唔見:搬完先發現有箱嘢或者某件傢俬冇跟埋,聯絡搬運公司卻推卸責任。
- 臨場加價先肯卸貨:報價單寫住一個價錢,去到搬屋當日,工人卻話樓梯太窄、貨物太重或者要加時,要求即場加錢,唔畀錢就唔卸貨甚至扣起貨物。
- 爽約冇出現:已經約好日期時間,搬運公司卻臨時失約,冇通知就唔到,打亂晒搬屋計劃。
呢幾種情況,追討嘅第一步都係同一個:翻查返你落訂嗰陣簽低嘅報價單同合約,究竟寫咗啲乜。
落訂前必睇:報價單同合約條款
呢一步,比起事後點追討仲重要——因為佢會直接決定你嗰陣可以拎到幾多賠償。
一張齊全嘅報價單應該包括啲乜?
- 貨物清單(Inventory):列明搬運嘅傢俬同物品項目,特別係貴重或者易碎物品,最好連數量都寫清楚。
- 賠償上限條款:搬運公司對貨物損毀或遺失嘅賠償上限係幾多,係每件貨定係總金額計。
- 保險選項:係咪有額外購買「運輸保險」嘅選項,同埋加保費用要幾多。
- 取消政策:如果要取消或者改期,按金退唔退得返,需唔需要提前幾多日通知。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曾經抽查20間搬屋公司嘅條款,發現按金一般係總收費嘅10%至40%,或者HK$200至HK$1,000唔等;當中10間公司一取消訂單就完全唔退按金,其餘就要求喺指定期限前通知先可以退款。[1]
賠償上限原來可以低到咁誇張?
呢一點最多人忽略:同一份消委會嘅抽查發現,20間搬屋公司入面,有1間根本冇提供任何損毀賠償;其餘大部分公司嘅賠償上限只係總收費嘅10%至30%,或者一個低至HK$300嘅固定金額,個別公司嘅單件賠償上限介乎HK$300至HK$5,000之間——當中一間公司甚至寫明刮花或者凹痕只賠HK$100一件,另一間就將單件貨品嘅賠償上限封頂喺HK$1,000。[1]
換句話講,如果你搬嘅係一件價值幾千蚊嘅傢俬或者電器,一旦整爛,你可能只可以攞返幾百蚊——除非你落訂嗰陣已經加保「運輸保險」。香港保險業聯會建議,貴重物品搬運前應該額外購買「運輸保險(Goods in Transit)」,投保時通常需要提供詳細物品清單同埋由專業人員包裝;消委會亦建議搬屋前為貴重物品拍照存底,簽約前問清楚賠償上限。[1]

搬運公司嘅法定責任
就算報價單冇寫得好詳細,都唔代表搬運公司可以完全唔負責任——香港法例本身已經有一層基本保障。
搬運公司可唔可以完全推卸責任?
唔可以。根據《供應服務(隱含條款)條例》(第457章),凡喺業務過程中提供服務嘅合約,法例隱含一項條款:服務提供者必須以合理謹慎同技術提供服務(第5條);如果冇訂明時間,就要喺合理時間內完成(第6條);如果冇訂明價錢,就要收取合理費用(第7條)。更加關鍵嘅係第8條——服務提供者唔可以靠合約條款排除或者限制呢項法定責任。[2]
即係話,就算報價單或者合約寫住「本公司概不負責」呢類全面免責字句,都唔一定站得住腳;但要留意,呢條條例規管嘅係「有冇以合理謹慎同技術做嘢」呢個層面,唔等於話公司之前自行議定嘅賠償金額上限(例如上文提到嘅HK$100一件)就自動無效——賠償上限條款同「完全免責」係兩回事,前者法律上通常仍然有效,除非金額低到不合情理。
咩情況先叫「冇用合理謹慎」?
搬運工人手法粗暴、明顯冇做好保護措施就搬運易碎品、或者未經同意就將貨物長時間擺喺露天環境曝曬淋雨,呢類都可能構成違反第5條嘅合理謹慎責任。但要留意,舉證責任始終在你——保留返搬運前後嘅物品狀況相片,先至有得清楚證明係邊個環節出咗事。
臨場加價點算先岩?
搬運工人企喺門口話「唔加錢就唔卸貨」,係其中一個最令人徬徨嘅情況——但慌亂之下畀錢,未必係最好嘅做法。
遇到臨場加價,應該即場畀錢定係企硬?
第一步:即場以書面(WhatsApp訊息或者電郵)清楚提出異議,講明報價單上寫住嘅價錢係幾多、對方要求加收嘅金額同理由,同埋你唔認同呢個加價要求。如果對方扣住貨物唔放,喺人身安全許可嘅情況下,可以喺書面異議清晰、有紀錄嘅前提下,先畀錢攞返啲嘢——但緊記要喺畀錢嗰刻/之後即刻補一句「本人喺無選擇下先畀呢筆額外款項,並保留追討權利」呢類字眼,唔好淨係靜雞雞畀錢就算數。
點解唔可以淨係「畀錢算數」?
因為如果冇留低任何異議紀錄,事後好難證明你其實唔認同呢筆額外收費——對方大可以話你係自願同意加價。反而有清楚嘅書面異議紀錄,就等於幫自己留低咗日後追討呢筆「被逼多付」款項嘅基礎。
證據搜集同索償金額點計
無論係貨物整爛、整唔見,定係臨場加價,證據齊唔齊全都會直接影響你追討嘅成敗。
邊啲證據對追討最有用?
| 證據類型 | 搜集重點 |
|---|---|
| 搬屋前物品相片 | 貴重或易碎物品喺未搬運前嘅狀況相片,最好連日期都影埋 |
| 報價單同確認訂單 | 列明貨物清單、賠償上限、取消政策嘅原始文件 |
| 搬運後損毀相片 | 搬運完成後即時影低損毀狀況,同搬屋前嘅相片對比 |
| 對話紀錄 | 由落訂到搬屋當日嘅完整訊息,特別係臨場加價或者拒絕卸貨嘅對話 |
| 收據同付款證明 | 包括原本報價金額同事後加收嘅金額分開紀錄 |
索償金額應該點計?
一般嚟講,索償金額 = 維修或者重置成本,減去合約內已經同意嘅賠償上限(如果有)。舉例:一件價值HK$3,000嘅傢俬整爛,維修報價HK$1,500,但合約列明賠償上限係HK$1,000——理論上,你可以追討嘅金額就係以合約上限為準嘅HK$1,000,除非你有理據指出呢個上限本身唔合理或者對方存在超出「合理謹慎」責任之外嘅疏忽。至於臨場被迫多付嘅加價部分,可以連同貨物損毀嘅賠償一齊,一併計入申索金額。

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
證據同索償金額都預備好之後,就可以按照以下步驟正式追討。
第一步:發出正式追討信
透過WhatsApp或者電郵,清楚列明搬運日期、損毀或者爭議內容、你嘅要求(賠償金額或者退回被逼多付嘅款項)同回覆限期(建議7至14日)。想睇一封寫得清楚嘅追討信範本,可以參考呢篇指南。
第二步:向消委會投訴(可選但建議)
如果直接聯絡搬運公司都解決唔到,可以先向消費者委員會提出投訴——消委會會擔任你同商戶之間嘅調停角色,嘗試促成雙方和解。呢一步唔係入稟嘅必要程序,但成本低,值得一試。想睇消委會途徑同審裁處嘅分別,可以參考消委會定審裁處:點揀啱嘅追討途徑。
第三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
追討金額喺港幣75,000元以下嘅個案,可以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程序毋須律師代表。入稟費按申索金額分為四級:
| 申索金額(港元) | 入稟費(港元) |
|---|---|
| 不超過 5,000 | 20 |
| 超過 5,000 至 25,000 | 40 |
| 超過 25,000 至 50,000 | 70 |
| 超過 50,000 至 75,000 | 120 |
表格1及表格2須親身到審裁處登記處遞交,逐格填寫嘅示範同常見錯誤,可以參考小額錢債入稟狀填寫教學;證據同陳詞嘅完整準備方式,可以參考入稟前準備證據指南。想睇由入稟到聆訊嘅完整流程,可以參考小額錢債審裁處完全指南。
如果你想先了解服務費糾紛喺小額錢債審裁處點處理,可以參考我哋整理嘅追討服務費個案說明;若你不想自己由頭研究表格與程序,也可以睇睇代辦入稟服務包括啲乜同收費點計。
常見問題
呢種情況,舉證責任會變得關鍵——如果你有搬屋前嘅物品相片作對比,可以直接反駁對方嘅講法。冇相片對比嘅話,追討難度會大增,但仍然可以參考合約條款、對話紀錄同其他間接證據(例如搬運工人當日嘅行為紀錄)嘗試證明。
如果搬運公司係有限公司而已經結業,追討難度會大增——一般嚟講,股東同董事對公司債務唔負個人責任(除非涉及不當行為或者曾經作出個人擔保)。可以先查冊公司登記處,確認公司狀態同有冇其他負責人資料,再決定值唔值得入稟。
可以嘗試,但要有心理準備未必成功。如果賠償上限低到明顯不合理(例如遠低於貨物合理價值嘅一個象徵式金額),又或者損毀本身涉及搬運公司未有以合理謹慎同技術提供服務(例如粗暴搬運明顯易碎物品),呢啲都係可以喺審裁處提出嘅論點,但最終判斷仍然由審裁官按個別案情決定。
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並非法律意見。本公司並非律師事務所;個別個案請按實際情況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