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中介費俾咗唔退?僱主追討服務費指南
追討易編輯部

搵外傭係一單唔平嘅開支——中介服務費隨時要成萬蚊。萬一揀好嘅外傭喺面試之後突然爽約唔嚟,或者中介安排嘅替補人選完全唔符合你嘅要求,去到呢一步,你自然會諗:可以退番筆錢嗎?但去到問中介,對方往往一句「合約寫明唔設退款」就打發你走。
呢種情況,其實同大家經常聽到嘅「外傭中介濫收費用」係兩回事——後者講嘅係中介向外傭本身收咗過高嘅佣金,由勞工處規管;而你遇到嘅,係僱主自己同中介之間嘅一份服務協議爭議。呢篇文章會講清楚呢個常見誤解、落訂前應該點保障自己、遇到拒絕退款可以點爭取,以及邊個部門或途徑先至真係啱你跟進。
外傭中介費同10%佣金上限係兩回事
好多僱主上網搜尋「外傭中介收費上限」,都會搵到一條經常被引用嘅規定:職業介紹所向求職者收取嘅佣金,不得超過求職者獲安排就業後第一個月工資的10%。[1]
呢條上限講緊嘅,係中介向外傭本身收嘅佣金——即係外傭姐姐自己嘅第一個月人工,先俾中介抽一成。除咗呢筆指明嘅佣金之外,中介唔可以直接或間接向求職者收取任何其他費用。[1]
但你作為僱主,付俾中介公司嘅「服務費」,法律上係一件完全唔同嘅事。 呢筆錢通常包括配對服務、行政手續、簽證安排等等,屬於你同中介公司之間嘅商業合約,並唔受上述10%上限規管——中介向你收幾多、點收,原則上係雙方議定嘅商業條款,重點在於協議點寫,而唔係一條法定百分比。
搞清楚呢一點好重要:如果你以為「10%上限」都適用於自己俾嘅服務費,去投訴嗰陣就會搵錯部門、用錯理據——下文會再講邊個部門先啱處理僱主自己嘅服務費爭議。
落訂前應該同中介簽咩協議
呢一步,遠比事後追討重要——因為佢直接決定你萬一遇到爭議時,手上有幾多籌碼。
勞工處官方指引建議,僱主喺俾錢之前,應該同職業介紹所以書面形式訂立服務協議,清楚寫明:
- 服務內容及範圍:配對、行政手續、簽證安排等分別包唔包括喺內
- 分項收費:邊部分收幾多錢,唔好淨係一個籠統嘅「套餐價」
- 外傭到任日期:預計幾時可以正式上工
- 退款或更換外傭安排:如果外傭爽約、失聯,或者替補人選唔合要求,退款同更換嘅具體條件係咩
呢啲條款,都應該寫入雙方簽署嘅服務協議入面;俾錢之後,亦要記得問中介攞收據。[1]

消委會亦提醒,部分中介公司嘅合約會列明「客戶一旦付款即代表同意條款」,唔一定需要另外簽署——即係話,你交錢嗰一刻,可能已經算係接受咗合約入面所有條款,包括退款限制。所以落訂前逐條細閱條款,遠比事後先發現條款對自己唔利更加穩妥;特別要問清楚:「喺咩情況之下,先可以退款或者更換外傭?」
中介拒絕退款,消委會個案話你知有得爭取
如果你已經俾咗錢,而依家先遇到中介拒絕退款——先唔好覺得合約寫明「唔設退款」就一定冇得傾。
消委會近年處理過唔少呢類個案。其中一宗涉及一位僱主透過中介揀選外傭,支付服務費HK$14,800;原本安排嘅外傭喺到任前失聯冇出現,中介安排咗另一名替補人選,再收多HK$2,000,點知呢位替補外傭同樣未能到任。等咗大約五個月,僱主要求退款,起初俾中介拒絕——理由係合約寫明外傭爽約只可以安排免費更換,唔設退款。[2]
經消委會介入調停之後,中介最終同意退還一半原本嘅服務費(HK$7,400)。[2] 呢個個案講出一個重點:「合約寫明唔退款」唔等於一定完全冇得爭取——尤其係當中介連續兩次未能履行承諾嘅時候,消委會嘅調停往往可以帶嚟一定成果,即使未必係全額退款。
類似個案並非個別事件。消委會近年亦處理過另一宗僱主俾咗約HK$16,500服務費、外傭喺簽約前失聯嘅個案;中介起初已讀不回,其後以「合約列明外傭可能爽約」為由拒絕退款,只提供60日內更換安排,但兩位替補人選都要求更高人工。經消委會質疑條款公平性同銷售透明度之後,中介最終同意全額退還服務費。
邊個部門先啱跟進:消委會定勞工處
搞清楚「邊度先幫到你」,可以慳返唔少走冤枉路嘅時間。
勞工處官方指引明確講到,如果僱主認為中介未能履行協議、或者提供嘅服務質素唔理想,應該按服務協議向相關部門或機構(例如香港海關同消費者委員會)尋求協助,或者循民事訴訟途徑向該中介提出申索。[3] 換句話講,勞工處自己嘅官方指引,都冇將呢類僱主服務費爭議指向勞工處本身。
咁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負責啲乜?佢哋主要跟進中介濫收求職者費用(即係超收咗外傭嘅法定10%佣金上限)、無牌經營,同違反《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等規管事宜——呢啲問題應該直接向事務科舉報。[4] 但你自己俾中介嘅服務費,唔屬於呢個法定上限規管嘅範圍,所以呢類糾紛一般唔屬於事務科跟進嘅類別。
實務上,比較有效嘅路徑通常係:
- 先向消委會投訴——即使唔一定百分百成功,但消委會嘅調停往往可以促成部分退款,成本亦低
- 循民事途徑向中介追討——如果協商同消委會調停都解決唔到,追討金額喺港幣75,000元或以下,可以循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
想了解消委會投訴同審裁處申索兩條路徑實際上有咩分別、邊條先啱你嘅情況,可以參考投訴消委會可以攞返錢嗎?消委會與小額錢債審裁處的分別。

追討步驟:由追討信到入稟審裁處
當你已經確認呢係一宗值得追討嘅服務費爭議,可以按以下步驟逐步升級。
第一步:發出正式追討信
透過WhatsApp或者電郵,清楚列明落訂日期、俾咗嘅金額、爭議事實(外傭爽約、替補人選唔符合協議內容等)、你嘅要求(全數或部分退款)同回覆限期。一封寫得清楚嘅追討信範本,除咗可能促使中介回應之外,亦係日後追討嘅有力證據。
第二步:向消委會投訴
如果中介已讀不回或者拒絕合作,可以向消費者委員會提出投訴,由消委會擔任調停角色。呢一步唔係入稟嘅必要程序,但成本低,值得一試——如上文個案所見,調停往往能爭取到至少部分退款。
第三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
追討金額喺港幣75,000元或以下嘅個案,可以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程序毋須律師代表;根據《小額錢債審裁處條例》,審裁處本身亦不會為勝訴一方主動執行判決,仍要你自己另外申請執行。[5] 入稟費按申索金額分為四級:
| 申索金額(港元) | 入稟費(港元) |
|---|---|
| 不超過 5,000 | 20 |
| 超過 5,000 至 25,000 | 40 |
| 超過 25,000 至 50,000 | 70 |
| 超過 50,000 至 75,000 | 120 |
一般嚟講,因合約糾紛追討欠款嘅時效為六年(由違約行為發生起計),受《時效條例》(第347章)規範。[6] 呢個追討空間相對充裕,但都唔代表可以拖得就拖——證據同記憶都會隨時間流失。
想了解服務費糾紛喺小額錢債審裁處點處理,可以參考我哋整理嘅追討服務費個案說明。我哋其中一宗處理過嘅服務費追討個案,講嘅係自由設計師被客戶以「不滿意」為由拒付尾款嘅情況——同外傭中介爭議嘅具體情境唔同,但同樣講出一個道理:清晰嘅書面協議同對話紀錄,係服務費爭議入面最實際嘅武器。如果你唔想自己由頭研究表格與程序,都可以睇下代辦入稟服務實際包咗邊啲步驟。
常見問題
唔一定。上文提到嘅消委會個案顯示,即使合約寫明唔設退款,如果中介連續未能履行承諾(例如兩次安排嘅外傭都爽約),消委會嘅調停仍然有機會爭取到部分甚至全額退款。條款本身係咪合理、中介有冇履行基本承諾,都係可以爭議嘅地方。
視乎你嘅投訴內容。如果你懷疑中介向外傭本身濫收超過10%首月工資嘅佣金,或者中介本身無牌經營,呢啲屬於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嘅規管範圍,應該直接舉報。但如果你想追討嘅係自己俾中介嘅服務費,呢類民事合約爭議一般唔屬於事務科跟進,應該搵消委會或者循民事訴訟途徑處理。
如果消委會調停未能解決,追討金額喺港幣75,000元以下,可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程序毋須律師代表,入稟費亦相對低廉(HK$20至HK$120)。入稟前記得整理齊服務協議、付款收據同同中介嘅所有對話紀錄。
追討易並非律師事務所,本文僅供一般程序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情況以香港法律及審裁處裁決為準。
[6]: Community Legal Information Centre,《提出或抗辯民事訴訟》
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並非法律意見。本公司並非律師事務所;個別個案請按實際情況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