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被颁破产令后,债权人还追讨得到吗
追讨易编辑部

借咗钱俾朋友、或者做完工作收唔到尾数,追咗好耐,对方突然话一句:「我而家破产咗,冇得还。」呢个时候好多人会即刻泄气,觉得件事完晒——但先慢住。对方系咪真系破产?如果真系,你仲有冇路行?
呢篇文章根据破产管理署(ORO)同社区法律资讯中心(CLIC)嘅公开资料,讲清楚个人破产(受《破产条例》第6章规管)对你呢个小额债权人意味住啲咩。要特别分清一点:呢度讲嘅系个人被颁布破产令;如果欠你钱嘅系一间公司被清盘,程序同术语都唔同,请睇公司清盘追讨攻略。
对方话自己破产咗,先查清楚系咪真
先讲最实际嘅一步:唔好单凭对方一句「我破产咗」就收皮。对方话破产,可能系真,亦可能只系拖延嘅借口,而你要靠证据而唔系靠对方讲法去决定下一步。
点样核实对方有冇被颁布破产令?
破产管理署提供网上查册服务,可以确定一个人是否已经破产或正面对破产呈请;每项查册费用系HK$80,每次递交最多可以查5项。破产管理署署长亦须把破产记录载入登记册,供公众在缴付订明费用后查阅。
查册结果会直接影响你点行:如果冇破产令,对方只系口头讲讲,你已经入咗禀或者准备入禀嘅申索,唔应该因此就放弃,可以继续按小额钱债审裁处入禀指南处理;如果真系有破产令,就要跟返下面嘅程序。HK$80 相对于可能白白放弃嘅欠款,好抵查。
破产令一颁,小额钱债审裁处仲用唔用得?
破产令颁布之后,债权人可以点?
根据破产管理署嘅指引,破产令颁布后,未获得法院许可,不得对破产人或其资产采取任何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同时,破产人嘅所有资产(包括房地产权益)会归属受托人,由受托人变卖并分派俾债权人。
道理同公司清盘相似:破产人资产有限,如果每个债权人各自入禀、抢先执行,对迟啲先行动嘅人不公平,所以法律要求大家集中经受托人处理。换句话说,对于破产令之前已经存在嘅欠款,你一般唔应该再期望靠新入禀或者继续审裁处申索去追返,正确方向系下一节讲嘅债权证明表。至于你已经入咗禀嘅个案实际点处理,要视乎个案情况,可以向审裁处登记处查询,或者先了解吓代办入禀服务嘅评估。
另外,破产人本身亦受到唔少限制:要停止使用信用卡同银行帐户、未披露破产状况而取得HK$100或以上信贷属违法、未经法院许可不得出任公司董事,受托人要求时亦必须返回香港。呢啲系用嚟保障债权人嘅安排,同你追讨嘅实际金额冇直接关系,但解释咗点解破产人嘅财务活动会受到监察。

点样向受托人提交债权证明表
债权证明表要交乜嘢、使唔使钱?
根据破产管理署,债权人须填妥一份债权证明表,连同证明文件交受托人,并缴付HK$35费用;申索额极细(破产管理署网页分别写「少于」同「不超过」HK$250,以最新公布为准),或者雇员追讨工资薪金,则毋须缴费。要留意,已缴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概不获退还,所以交表前要先确保资料齐全。
表格上要列明嘅资料包括:案件编号同破产令日期、你嘅联络资料、截至破产令当日嘅申索额连证明文件、债项点样同几时产生,以及你有冇持有任何抵押。时间上,破产管理署提醒债权人要喺破产令颁布后尽快提交,否则可能无权喺债权人会议投票或收取摊还债款。如果受托人系破产管理署署长,未登记嘅债权人可以用电子提交系统网上递交,每份附件不得超过25MB,可上载PDF、Word、Excel或图片档。
文件方面,同追讨任何债务一样,借据、转帐纪录、对话截图愈齐愈好,整理方法可以参考证据准备指南;如果当初冇写借据,亦可以睇吓借据点写先有效。
讲到「呢套真系行得通咩」,可以睇吓一宗朋友借款不还嘅个案,睇吓以转帐纪录同对话纪录作为证据嘅债务追讨系点样整理出嚟;个案只系展示证据点样运用,每一宗嘅结果都视乎各自嘅事实同证据,并唔代表你嘅申索一定有同样结果。
派钱有次序,一般债权人排第几?
破产资产变现之后,边个先攞到钱?
根据CLIC嘅整理,破产资产出售后,所得收益按以下次序偿付:
- 破产管理署嘅费用及收费
- 呈请人嘅费用(如果系债权人提出嘅破产呈请)
- 受托人嘅费用及收费
- 优先债权人,例如税项
- 一般或普通债权人,例如银行贷款
- 债项嘅利息,排最后
雇员欠薪有优先权,但有上限(CLIC 载明优先追讨最高8,000元,超出部分属普通债项)。至于普通债权人,扣除各项费用后所剩嘅钱,会按比例摊还。
你嘅私人借贷、货款或者发票,通常就系排喺「普通债权人」呢一格。老实讲,前面几层费用同优先债权人食咗之后,所剩有限,普通债权人好可能只攞到一部分,甚至乜都攞唔到——所以交表之前最好有合理预期,唔好当成「一定攞返」。但话说返嚟,提交本身只系HK$35(极细额可豁免),就算最后只有少少分派,都好过连申报都冇做。

有担保人或者共同借款人,债未必就此消失
破产令针对嘅系被颁令𠮶个人。CLIC 有指出破产人嘅家庭成员毋须承担破产人嘅债项,即系话你唔可以因为借款人破产,就转头追佢屋企人,除非对方本身另有责任。
反过嚟,如果当初有第二个人签咗担保,或者同借款人共同签署借贷文件,咁呢个人本身对你嘅责任,要睇你份担保或者借贷文件写乜。呢度我哋冇办法替你判断法律效果(亦未有就担保责任喺破产案中嘅处理直接查阅法例原文),建议你先翻返份文件,睇清楚签署人同责任范围,再决定要唔要寻求专业意见。类似嘅「有冇人签担保」思路,可以参考担保人租金责任指南。入禀前亦要留意追讨时限,详见追债时效指南。
如果你想知道自己嘅借贷追讨个案,除咗破产之外仲有咩可行路线,可以睇吓我哋嘅借贷追讨实务个案。
几时解除破产,之后仲追唔追得?
首次破产嘅人,一般喺破产令颁布起计4年后自动解除破产;曾经破产嘅则为5年。如果受托人或债权人反对并获法院接纳,破产期可以延长,破产管理署嘅常见问答指总期限最长可达8年。债权人可以依据《破产条例》第30A(4)条提出反对,例如破产人不合作、冇提交每年收入同资产陈述书。
解除破产之后,大部分可证债项会被免除,但以欺诈方法招致嘅债项、罪行罚款同人身伤害赔偿等仍然存在。所以从现实角度睇,一旦解除破产,要再追讨一般嘅借贷或货款,机会就非常之低。呢个亦系点解越早提交债权证明表越好:喺破产期内先系你有机会分到钱嘅窗口。
常见问题
唔好急。先花HK$80查册,确认对方有冇真系被颁布破产令。如果有,已入禀申索嘅处理方式要视乎个案,建议向审裁处登记处查询;如果冇,对方嘅讲法唔影响你嘅申索。
破产管理署提供标准表格同电子提交系统,设计上方便债权人自行填写。如果金额较大或对方有争议,可以先揾人帮手评估。
申索额极细(约HK$250,确实界线以破产管理署最新公布为准)可豁免,其余一般须缴HK$35,且不获退还。
值得,如上文所讲,成本好低,而且解除破产之后追讨机会非常低。
追讨易并非律师事务所,本文仅供一般程序资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情况以香港法律及相关程序裁决为准。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并非法律意见。本公司并非律师事务所;个别个案请按实际情况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