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交易告吹后还要付中介佣金吗?定金与佣金是两回事
追讨易编辑部

挞咗订,个心已经好唔舒服——因为交易告吹,一笔订金已经冇咗;点知冇几耐,仲收到地产代理打嚟或者一封信,话呢单嘢佢做咗嘢,仲有一笔佣金未收。好多人第一反应系:订金都蚀咗,仲使唔使再俾多一笔?
答案唔系一个简单嘅「要」或「唔要」,而系要拆开嚟睇。呢篇文章根据地产代理监管局同社区法网(CLIC)公开资料整理,讲清楚挞订之后,订金同佣金呢两件事,究竟点分开处理。
挞订之后,其实有两条数要处理,唔系一条
「挞订」呢个讲法,讲嘅通常系订金被没收𠮶件事——买家或者卖家因为某方拒绝完成交易,导致已经俾咗嘅订金易手,甚至要赔多几倍。呢个系业主/买家之间嘅事,同交易本身有冇完成直接挂钩。
但「地产代理嘅佣金」系另一份完全独立嘅法律文件、另一组独立嘅权利义务——代理有冇得收佣金,睇嘅系你哋签咗𠮶份地产代理协议点写,而唔系睇买卖双方之间嘅订金争议点解决。有人以为「单嘢冇成交,代理梗系冇得收」,亦有人被代理一句「我哋做咗嘢梗系要收」吓亲即刻俾钱——两种谂法都系跳过咗核心步骤:逐份文件、逐条条款咁核对,先至知道实际情况。

订金𠮶边:挞订点赔,赔几多先算合理
呢部分嘅责任,通常写喺你哋签署嘅临时买卖合约或者正式买卖合约入面。
临时买卖合约: 如果买家一方挞订(拒绝完成交易),并且合约入面已经明文写低,买家会损失已付嘅细订俾卖家;相反如果系卖家一方挞订,并且合约入面已经明文写低,卖家就要俾返双倍细订俾买家。要留意「合约有冇明文写低」呢个前提——实际责任要睇返你𠮶份临约嘅具体条款,唔系一个放诸四海皆准嘅惯例。
正式买卖合约: 如果买家拒绝完成交易,买家可能会损失已付嘅所有订金(细订连大订),并可能被卖家追讨进一步嘅损失赔偿;如果系卖家拒绝完成交易,卖家就要退还买家已付嘅所有订金,并可能被买家追讨赔偿,赔偿金额视乎买家另觅同类单位嘅实际损失。有一点值得记住:卖家没收嘅订金金额如果超过楼价一成,除非卖家能够证明实际损失足以支持没收咁多,否则法庭未必会支持全数没收——没收订金必须系对可能损失嘅真诚预估,而唔系一条纯粹惩罚性嘅条款。
呢部分嘅争议,因为金额往往系楼价嘅百分之三至五,通常远超小额钱债审裁处港币75,000元嘅上限,属于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处理嘅范围,唔喺呢篇文章讨论嘅代理佣金争议之内。
佣金𠮶边:睇协议点写,唔系睇有冇成交
处理完订金𠮶边,先至轮到代理嘅佣金。
佣金金额,法例完全冇管。 香港法例并无订明或限制地产代理可以收取嘅佣金金额或比率——金额同计算方法系由你同代理商讨决定,并写入你哋签署𠮶份地产代理协议入面。「一定要收」「业界惯例」呢类讲法,只系市场说法,并非法律要求。
触发条件,同样睇协议点写,唔系睇「有冇成交」。 呢一点正正系最多人误会嘅地方——好多人直觉觉得「单嘢冇成交,代理梗系冇得收钱」,但实际上未必咁简单:你哋签署嘅表格3(卖方)、表格4(买方)或者相应嘅租务表格,附表入面实际点写先系真正嘅依据,唔同代理、唔同协议,条款可以完全唔同。有啲协议将佣金绑定喺「代理成功促成交易」,有啲就绑定喺「代理已经介绍咗合资格买家并安排睇楼」——同一单挞订,喺一份协议之下可能唔使俾佣金,喺另一份协议之下却可能要俾。
所以,唔好单凭「订金都冇咗,梗系唔使俾」或者「代理话要收,梗系要俾」就下判断。实际要做嘅系揾返你𠮶份签咗名嘅协议,逐字睇附表入面关于「佣金」同「交易未完成」嘅条款究竟点写,先至知道自己实际处境。(想了解表格触发条件仲有咩常见陷阱,可以睇地产佣金争议:可以唔俾吗?。)
冇签署订明协议,代理原则上冇得追
除咗睇条款,仲有一个更基本嘅检查点——你哋究竟有冇签过协议。
根据《地产代理条例》(第511章)第45条,业主委托地产代理放售住宅物业之前,必须同代理签订订明格式嘅书面地产代理协议(表格3),列明代理嘅责任、佣金金额同协议有效期;同样道理,准买家喺代理安排视察住宅物业或者提供购买相关服务之前,都必须签订订明格式嘅书面协议(表格4),否则代理原则上唔可以为准买家提供该服务。换句话说,如果你手上完全冇一份双方签署嘅协议,代理要主张你有付款责任,就欠缺一个清晰嘅合约依据。
要留意,呢条规定针对嘅系住宅物业。非住宅(商用或工业)物业并冇法定强制要签署协议,如果你面对嘅系舖位或者写字楼交易嘅挞订,呢个分别要特别留意。

争议解决:地监局裁定定小额钱债审裁处
核对完协议、确认佣金争议真实存在之后,实际上有两条路可以选择。
地产代理监管局(EAA)裁定机制。 根据《地产代理条例》第49条连同附属规例,持牌地产代理同客户就佣金或其他费用嘅金额、计算方法或支付方式产生争议,喺双方同意、并且已经签订订明格式协议嘅前提下,可以将争议交由地监局裁定。呢个机制嘅适用范围系争议金额不超过港币30万元,递交费为每方港币500元(可从仲裁费扣除),仲裁费为争议金额嘅10%(最低港币2,000元),双方均不可由律师或大律师以法律代表身份出席聆讯。监管局作出嘅裁定,喺区域法院登记后即成为区域法院嘅判决,具强制执行力。呢条路需要双方同意先可以启动——你可以主动提出,但对方未必会答应。
小额钱债审裁处。 如果对方唔同意用地监局机制,或者你希望直接以金钱申索方式追讨,而争议金额不超过港币75,000元,就可以循小额钱债审裁处入禀指南追讨。入禀费按申索金额分四级:不超过$5,000为$20,超过$5,000至$25,000为$40,超过$25,000至$50,000为$70,超过$50,000至$75,000为$120,程序一般毋须律师代表。想了解实际递交表格嘅步骤,可以参考小额钱债入禀状填写教学。
如果你想揾人帮手评估自己𠮶宗挞订后嘅佣金争议,值唔值得追讨、应该拣边条路,可以了解一下代办入禀服务实际包咗边啲步骤;地产代理纠纷喺我哋嘅相关个案类型入面亦有更多实际处理方向。
常见问题
唔一定。订金没收同代理佣金系两份独立嘅文件同权利义务——订金按买卖合约条款处理,佣金就按你哋签署𠮶份地产代理协议(表格3/4)嘅附表点写嚟决定,唔可以直接由「单嘢冇成交」推论出「代理梗系冇得收」。
未必。如果没收嘅金额超过楼价一成,除非卖家可以证明实际损失足以支持没收咁多,否则法庭未必支持全数没收——没收订金必须系对可能损失嘅真诚预估,而唔系惩罚性条款。具体金额同埋能否争议,要视乎个别合约条款同交易情况。
唔一定。首先要核对有冇签署订明格式嘅地产代理协议——住宅物业冇签协议,代理原则上欠缺清晰追讨依据。有签协议嘅话,就要逐字核对附表入面嘅佣金金额同触发条件,而唔系单凭代理一句「做咗嘢」就照单全收。
地监局机制需要双方同意先可以启动,如果对方唔同意就用唔到;小额钱债审裁处唔需要对方同意,只要争议金额喺$75,000或以下就可以单方面入禀。想快啲有一个有强制执行力嘅结果,又或者对方唔肯配合,小额钱债审裁处通常系更直接嘅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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